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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苏省药品上市后生产场地变更优先受理审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告-苏药监规〔2024〕3号

2024.12.24
江苏省人民政府

为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提升药品上市后生产场地变更审评审批效能,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江苏省药品上市后生产场地变更优先受理审评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发布,请相关单位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江苏省药品上市后生产场地变更优先受理审评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附件详见PDF版公报)

 

公报PDF版浏览、下载: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苏省药品上市后生产场地变更优先受理审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告(苏药监规〔2024〕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