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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关于开展平台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43号

2025.03.06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局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挂网药品价格联动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已在我省挂网的药品价格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非集采药品和集采非中选药品。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7日--3月16日24:00

三、申报要求

按照药品价格治理和我省价格联动要求,请各企业全面排查、核验在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对高于其他省市挂网价格以及存在价格倒挂等不合理价格的,及时予以纠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高于该药品全国最低挂网价的。

(二)同企业不同规格包装药品价格倒挂、存在不合理比价关系的。

(三)仿制药挂网价高于原研药(参比制剂)价格的。

(四)未过评药品挂网价高于过评药品的。

(五)挂网价明显高于零售药店价格等市场价格的。

(六)其他有悖常识、违背规律的异常高价药品。

四、申报程序

企业需在规定时间用CA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点击“药品交易”模块,进入“河南省药品交易目录-挂网药品价格联动填报”菜单,选择“产品列表”页面查询相关药品全国最低价,与我省挂网价格进行比对后,进入“药品价格联动填报”页面,选择需要降价的药品,填报联动价格。对全国联动价格等问题有异议的,请如实填报价格并提交申诉材料。

对于降价药品涉及的同企业其他规格以及上述其他需要调整价格的药品,企业可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日常调价模块“药品基础库—产品信息管理—药品价格申请”申请降价。

五、相关要求

各药品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完成报价,未如实填报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信用评价等方式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371-65915577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