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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细胞分析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8.24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收费行为,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细胞分析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1〕61号)精神,经研究,对部分检验、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一)修订血细胞分析、胫骨髁间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等290个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和说明栏内容,其中检验收费不再区分检验方法和仪器法,并相应调整价格。

(二)新增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定量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定量检测)、内镜光学染色放大检查、瞳孔开大术等20项及价格。

(三)取消钙化桥打通术(项目编码310512009)、齿龈成形术(项目编码330606025)、氟防龋(项目编码310510002)的医保限用范围。

以上详见附件1。

二、停用部分医疗服务项目

(一)停用部分区分检验方法的化验项目及体外冲击波碎石进口机项目等296项。

(二)取消肝功能检查(项目编码620100002)、肾功能检查(项目编码620100003)、血脂检查(项目编码620100006)、凝血筛查(项目编码620100007)、体液免疫检查(项目编码620100008)、乙肝二对半(定性)(项目编码620100009)、乙肝二对半(定量)(项目编码620100010)等16个检验基本组合项目。详见附件2。

三、规范部分除外耗材

规范切割吻合器等15个除外耗材名称;胶原蛋白海绵等22个除外耗材不再区分进口与国产;完善自体血回收(项目编码310800007)、采自体血及保存(项目编码310800004)、女性生殖系统手术(项目编码3313)、产科手术与操作(项目编码3314)、神经系统手术(项目编码3302)、欧玛亚管置入术(项目编码330204021)、造瘘护理(项目编码120100012)等7个项目除外内容;补充“一次性穿刺包”除外耗材编码。详见附件3。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检验项目改革计价方式,更加注重医疗服务产出结果。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内部管理,在确保检验质量指标达标中管控成本,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规范衔接实施。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公布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擅自拆分、调整价格项目及收费编码,规范医疗服务及收费行为;及时做好收费信息系统(特别是依托基卫系统)更新和已入院病人相关费用结转等配套工作。

(三)做好跟踪监管。各派出机构及医保中心跟进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更新工作,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相关检验项目开展情况监测,医疗行为监管,及时反馈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5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1.三明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各级公立医院价格表

2.三明市医疗机构停用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表

3.除外内容修订编码表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