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事项的通知
2022.06.30
佛山市人民政府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4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2022年7月版)》《佛山市公立医院六岁以下儿童部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2022年7月版)》,对“心脏移植”等9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修订,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请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按照规定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附件:1.佛山市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2022年7月版)
2.佛山市公立医院六岁以下儿童部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2022年7月版)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人:罗健雯,联系电话:833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