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拟开展部分肾功和心肌酶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项调整的公示
2024.08.29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2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成效,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用耗材集采协同联动,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部分肾功和心肌酶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专项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9月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反馈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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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开展部分肾功和心肌酶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项调整的通知(公示稿)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