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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收受“红包”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的函

2024.03.29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严肃行业纪律,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至:syylyjzzzgz@163.com。

2.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邮编:150090。来信请注明“《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

附件:《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