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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关于成立省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21.11.18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各成员单位,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各处(局),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31号)切实增强我省营养健康服务指导能力,协力推进全省营养健康各项工作,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贵州建设,根据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决定成立省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委  员:孙  发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常务副主任委员:皮宇飞   省卫生健康委一级巡视员

副 主 任 委 员:李世军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杨大刚   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主任

成          员:由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及医学相关专业、运动人体科学、食品与营养检验检测等方面专家组成(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在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处,负责专家委员会专家遴选、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各类会议等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郭鸣雷同志任秘书长;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处三级调研员雷艳同志任副秘书长。

联系人:吴茜、雷艳

联系电话:0851-86824357、0851-86821823

联系邮箱:gzwjwspc@163.com

附件:1.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2.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

(省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  

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职级

学历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1

孙晓红

贵州医科大学

教授

硕士研究生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

王惠群

贵州医科大学

副教授

博士研究生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3

魏绍峰

贵州医科大学

副教授

博士研究生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4

殷明月

贵州医科大学

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5

刘  俊

遵义医科大学

教授

博士研究生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卫生毒理学

6

胡斌丽

遵义医科大学

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

卫生毒理学

预防医学

7

黄  晓

贵州中医药大学

副教授

博士研究生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8

甘春龙

贵州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

硕士研究生

运动人体科学

体育科研

9

赵  晋

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

研究员

博士研究生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人体科学

10

李  俊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高级实验师

硕士研究生

分析化学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11

庞宏宇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高级农艺师

硕士研究生

水产养殖

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监测

12

赖  飞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高级农艺师

硕士研究生

农业资源利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综合业务

13

蔡  滔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高级经济师

硕士研究生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

14

季  伟

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高级工程师

硕士研究生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药食两用物质检验检测

15

许乾丽

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主任药师

硕士研究生

应用化学

食品检验检测

16

高  源

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主任药师

硕士研究生

中药学

食品、药食两用物质检验检测

17

韦  琪

省人民医院

主管营养技师

硕士研究生

食品研究

临床营养

18

汪思顺

省疾控中心

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监测评价(营养与食品安全)

19

王娅芳

省疾控中心

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食品安全

20

刘利亚

省疾控中心

主任技师

大学本科

药学

卫生检测检验及质量控制

21

刘怡娅

省疾控中心

主任技师

硕士研究生

项目管理与食品工程

公共营养

22

周  藜

省疾控中心

主任技师

硕士研究生

食品工程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23

周  倩

省疾控中心

副主任技师

硕士研究生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食品微生物检验

24

杨大刚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副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肝胆外科

临床营养

25

潘健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副主任护师

大学本科

护理

临床营养

26

陆  韦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教授

博士研究生

儿科学

儿童保健

27

李  逊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教授

硕士研究生

中医内科学

临床营养

28

杜贤仕

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普外、临床营养

29

陈若冰

贵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重症医学

30

周素芳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博士研究生

中医内科

消化内科

31

代  芳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中医内科

中医内科(内分泌)

32

袁维真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33

张春玲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主任护师

大学本科

护理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营养及护理

34

杨雪峰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普通外科

胃肠外科、临床营养

35

李中文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副教授

博士研究生

肿瘤学

头颈肿瘤专业

36

袁丽佳

第925医院

副主任医师

博士研究生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营养科、妇产科

37

卢  薇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内分泌代谢病

内分泌

38

许小红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临床营养

39

杨  睿

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内科学

内分泌代谢科

40

陈  琳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

临床营养

41

陈晓云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妇幼卫生

临床营养

42

郑  丹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妇产科学

孕产保健

43

韩  华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卫生毒理

临床营养

44

朱  鸣

贵州航天医院

副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临床营养

45

涂  彬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针灸

儿童保健

46

晋其云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儿童保健

47

王显平

遵义市习水县疾控中心

副主任技师

大学本科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安全

48

张集锦

遵义市桐梓县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儿科

49

谢  奕

六盘水市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硕士研究生

内科学

临床营养

50

侯月玮

盘州市人民医院

主任护师

大学本科

护理

临床营养

51

陈  红

安顺市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临床营养、肿瘤内科

52

胡  能

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临床营养

53

任达飞

铜仁市疾控中心

副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临床医学

疾病控制

54

毛元香

铜仁市第一人民医院

主任护师

大学本科

护理

临床营养

55

付  敏

铜仁市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护师

大学本科

妇幼卫生

妇产科

56

荣翠凤

黔南州人民医院

副主任护师

大专

护理

临床营养

57

李季冬

黔南州中医院

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胃肠外科

胃肠外科、临床营养

58

宋春英

黔西南州中医院

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中西医结合

中西医结合内科

59

刘成华

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大学本科

内分泌代谢疾病

临床营养

60

温玉波

黔西南州兴仁市中医院

主任医师

博士研究生

中医

中医

 

 

附件2  

贵州省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省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促进专家委员会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设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由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及医学相关专业、运动人体科学、食品与营养检验检测等方面专家组成。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处,负责省国民营养健康专家委员会专家遴选、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各类会议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国内外食品与营养健康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及时向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办公室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定(修订)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项目的选题论证;

(三)参与研究起草或修订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相关政策文件、标准;

(四)发挥专家委员会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参与全省营养健康科普宣传、营养健康食堂创建、营养健康指导员培训等活动;

(五)承担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委托的专项工作。

第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委员会可以召开主任委员碰头会、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项工作会议或专家组会议等会议,研究专家委员会工作或对某项工作组织专项论证。

专家委员会研讨意见、论证结论等需要以文字形式确定的,应当由参加专家委员会会议的成员签名确认。

第六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每年撰写不少于2篇营养健康领域的科普宣传材料,适时提出改进营养健康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提交给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第七条 聘用的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严谨、科学、端正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品德;熟悉并热心食品与营养健康工作,从事食品与营养健康工作至少 10 年,在食品与营养健康相关专业或业务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院士除外),能够履行专家义务,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任务,胜任专家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专家所在单位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推荐专家委员会专家候选人。推荐的专家经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初审报专家委员会审查同意,纳入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专家委员会将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综合表现实时对专家委员会进行调整。

专家委员会将根据工作情况和年度综合表现对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对工作优秀、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支持所在单位对其予以奖励。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委员会成员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告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变更或调整:

(一)因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变更受聘单位或被原单位解聘的;

(三)因严重医疗过错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因道德失范等原因受到纪律处分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家委员会成员变更或调整,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应当及时通知专家本人和其所在单位。

第十条 本规则由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