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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4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09.10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4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或各相关医疗机构等如对《通知》有意见,可在2024年10月10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电子邮箱:scyyglfwc@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155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邮编:610012

附件: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4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