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深圳市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5.04.07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为更好地适应本市医疗保障新形势新要求,持续优化医保支付方式,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经分析研究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支付方式改革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深圳市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5月8日前,通过“提交意见区”或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荣超商务中心B座915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yfwglc@shenzhen.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