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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整合我省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

2025.02.11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要求,根据国家医保局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和价格管理指导意见,对我省护理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梳理规整、按价格平移+动态调整原则确定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拟定整合及停用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收到2条意见,未予采纳2条。

反馈意见1:建议价格项目“置管护理(深静脉/动脉)”计价说明增加“透明敷料”。

未采纳。理由:“透明敷料”为低值耗材,已作为成本因素列入项目价格中考虑,不另行收费。

反馈意见2:建议删除整合后项目要素中的“除外内容”,执行医用耗材负面清单。

未采纳。理由:国家医保局要求地方医保部门对照立项指南整合现有价格项目,整合后项目价格按平移原则确定政府指导价。我省平移护理类项目价格时未剔除原项目中不可单独收费的耗材费用,因此整合后仍应保留“除外内容”要素,即列入项目“除外内容”的耗材可另行收费,其他耗材不可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