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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

2023.10.30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3-1)》和我省药品挂网、采购相关规定,现就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二)药品范围。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第5号)》公布的中选药品。

二、执行时间

2023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三、采购周期

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3-1)》统一确定的采购周期。采购协议一年一签。

四、工作要求

加强非中选药品价格管理,理顺挂网价格。鼓励非中选药品和流标药品主动降价,并将联动全国中成药联盟地区梯度降价结果,动态调整非中选药品和流标药品挂网价格。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采购周期内,非中选药品和流标药品均纳入监控管理。各医疗机构应畅通中选药品入院渠道,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按要求控制非中选药品采购比例。各设区市医保部门应压实主体责任,做好对辖区医疗机构中选药品采购进度及使用情况监测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