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2.07.3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对2022年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如下:
拟认定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医院及移植项目情况 | |||
省份 | 序号 | 医疗机构 | 拟认定移植项目 |
北京 | 1 | 中日友好医院 | 胰腺移植、小肠移植 |
2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 肝脏移植、肺脏移植 | |
吉林 | 3 |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 | 心脏移植、肺脏移植 |
上海 | 4 |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 肝脏移植、肾脏移植、心脏移植 |
浙江 | 5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 肝脏移植、肾脏移植、心脏移植 |
安徽 | 6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心脏移植、肺脏移植 |
福建 | 7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肝脏移植、肾脏移植 |
江西 | 8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心脏移植、肺脏移植 |
湖北 | 9 |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 肝脏移植、肾脏移植 |
重庆 | 10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肾脏移植 |
陕西 | 11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心脏移植、肺脏移植 |
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9日至8月5日。
二、联系方式
(一)电子邮箱:yzygjzlc@nhc.gov.cn。
(二)信函: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2022年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结果公示”字样。
(三)传真:010-68792067。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