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天津市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11.14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各定点医药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工作,提升审核管理效能,推进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我中心对《天津市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初步拟定了《天津市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各定点医药机构和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4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jszxshbzk@tj.gov.cn,或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邮寄至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58号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审核标准科,并在信访上注明“《天津市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或拨打电话88271256,联系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审核标准科。
感谢各单位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天津市医疗保障费用审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