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潮州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潮州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4号)文件精神,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潮州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潮州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进行公告。
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向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征求意见,除潮州市中心医院提出四点建议外,其它相关单位均无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如下:
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潮州市中心医院 |
建议先以280元/天的价格收费。 |
不予采纳 |
价格没有按省规定下浮,违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中“各地市确定政府指导价要与地区经济医疗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匹配,在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市间价格的比价关系、居民价格消费指数、次均费用增幅等因素,在省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本地区价格的下浮比例,合理确定其水平”的精神。 |
建议开展免陪照护服务时,包含但不限于特级护理和一级护理。 |
不予采纳 |
非此次征求意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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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医保局参照周边其它城市,联动政府其他部门清理“黑护工”。 |
不予采纳 |
非此次征求意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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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免陪照护服务项目不纳入总额控制范围,单独支付。 |
不予采纳 |
非此次征求意见内容。 |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