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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2024.12.12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11月15日起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血栓弹力图试验”等项目执行最新价格标准,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及时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密切关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情况,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三、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回溯。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明细表

 

编码

项目

名称

项目

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三乙

二级及以下

基层医疗机构

备注

25020308000

血栓弹力图试验

   

170

170

170

170

 

25020308001

血栓弹力图试验(急诊)加收

   

80

80

80

80

急诊半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25030200300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26

26

26

26

 

25030690200

B型纳尿肽定量测定(BNP)

   

102

102

102

102

 

25030690201

B型纳尿肽定量测定(BNP)(急诊)

   

212

212

212

212

20分钟内出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