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关于凤城市中心医院新增静脉血栓栓塞症(VTE)筛查评估等2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批复-丹医保发〔2025〕8号
2025.02.20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凤城分局:
转来的《关于凤城市中心医院静脉血栓栓塞症(VTE)筛查评估、营养状况评估与风险筛查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报备的请示》收悉。经认真研究,同意对凤城市中心医院静脉血栓栓塞症(VTE)筛查评估等2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予以报备。依据《关于印发丹东市公立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丹医保〔2019〕70号)、《关于营养状况评估与风险筛查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延期试行的通知》(辽医保〔2024〕36号)规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丙类管理。
特此批复。
附件:凤城市中心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 |||||||
凤城市中心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报备价格(元) | 说明 | 医保类别 |
SX110200001000800 | 营养状况评估与风险筛查 | 次 | 4.7 | 限肿瘤患者或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编号为1257-1277号药品的患者 | 丙类 | ||
SX120100002000000 | 静脉血栓栓塞症(VTE)筛查评估 | 次 | 14.2 | 每位患者一次住院总评估费用不超过45元。 | 丙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