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山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2025.01.14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要求,做好我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精细化管理工作,促进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山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351-6819838
电子邮箱:sxybjjgc@163.com
附件:《山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