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规范省际联盟中成药集采中选药品挂网的通知
2024.01.09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相关药品企业:
依据《关于执行国家骨科脊柱和省际联盟中成药、中药饮片、关节用骨水泥、一次性活检针等集采中选结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87号)相关规定,我省于2023年1月1日执行省际联盟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目前仍有部分中选品未规范挂网(详见附表)。为规范集采结果全面落地执行、保障临床用药,请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品投标企业尽快在“药品集中招标系统”内申报产品信息,并及时递交调整药品采购属性的申请,以便能将药品调整至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的“中成药联盟集采”模块内,以“省际联盟中成药中选品”标识,规范网上集中采购。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