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六批)》的通告

2023.07.21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六批)》,共计25个品种,现予发布,即日起实施。

如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我局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1.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六批)目录

   2.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六批)正文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六批)目录(25个)

1

芥子(芥)配方颗粒

14

苘麻子配方颗粒

2

炒建曲配方颗粒

15

白及配方颗粒

3

炒芥子(芥)配方颗粒

16

焦谷芽配方颗粒

4

佩兰配方颗粒

17

莲房配方颗粒

5

盐胡芦巴配方颗粒

18

橘络配方颗粒

6

炒芥子(白芥)配方颗粒

19

石菖蒲配方颗粒

7

胖大海配方颗粒

20

黑芝麻配方颗粒

8

三七粉配方颗粒

21

荆芥穗炭配方颗粒

9

穿山龙配方颗粒配方颗粒

22

代代花配方颗粒

10

蜜金樱子配方颗粒

23

炒稻芽配方颗粒

11

芥子(白芥)配方颗粒

24

胆南星配方颗粒

12

苦楝皮(楝)配方颗粒

25

焦稻芽配方颗粒

13

金果榄(青牛胆)配方颗粒

 


  附件2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六批)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