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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八批)》的通告(通告2024第41号)

2024.10.08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八批)》,共计19个品种,现予发布,即日起实施。

如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我局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

1.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八批)目录

2.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八批)正文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八批)目录(19个)

序号

名    称

序号

名    称

1

稻芽配方颗粒

11

使君子配方颗粒

2

冬瓜子配方颗粒

12

煨木香配方颗粒

3

麸炒芡实配方颗粒

13

乌梢蛇配方颗粒

4

鬼箭羽配方颗粒

14

五加皮配方颗粒

5

红豆蔻配方颗粒

15

鲜地黄配方颗粒

6

红曲配方颗粒

16

鲜益母草配方颗粒

7

焦麦芽配方颗粒

17

鲜鱼腥草配方颗粒

8

蓼大青叶配方颗粒

18

盐韭菜子配方颗粒

9

龙葵配方颗粒

19

棕榈炭配方颗粒

10

茅根炭配方颗粒

 

附件2:黑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八批)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