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开展挂网医用耗材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挂网产品信息和医保编码管理,现就挂网医用耗材数据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在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且与其他挂网产品存在相同医保编码的医用耗材。
二、工作要求
由生产企业进行网上操作,对于本企业已挂网的存在相同医保编码的医用耗材,确认保留有效产品。
三、确认时间
企业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
四、操作方式
请相关企业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 耗材交易结算 ”,点击“变更申请管理—挂网耗材重复产品筛选”,针对相同医保编码的医用耗材,选择并确认需要保留的有效产品信息。如有医保编码更新,请在对码后刷新操作界面,点击“更新编码”,重复医保编码产品会同步更新,具体操作手册可从系统首页下载。
五、有关要求
(一)重复数据治理原则。根据采购方式类别,挂网的医用耗材分为集中带量采购和挂网采购两类。同一医保编码标记了集中带量采购和挂网采购两个不同项目名称的,应保留集中带量采项目内的产品。“赣州联合体”和“新余联合体”项目纳入挂网采购项目。在挂网采购项目中同一医保编码多次重复出现的产品信息,应选择其一保留;若在不同挂网采购项目中有多个价格的,原则上应保留低价产品。在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中同一医保编码多次重复出现的产品信息,企业需确认编码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的,按上述要求保留产品信息;编码不准确的,按照下文“查看产品信息并对码”要求操作后,再按上述要求保留产品信息。
(二)查看产品信息并对码。请企业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相关页面,查看治理范围内的挂网产品。对因医用耗材编码不正确、无效或失效的产品,请进入“耗材交易结算”页面的“产品对码”菜单,对已挂网的目录,点击“对码”按钮,再点击“选择耗材”,选择与挂网产品一致的医保编码进行对码。
(三)及时完成产品信息确认。请有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确认,按要求保留产品信息,未确认的挂网产品将暂停挂网。
(四)企业对自身申报产品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确认错误而产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91-88102300(医用耗材)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5-88030286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