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沪卫食品〔2024〕3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华东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上海市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22-2025年)》有关要求,推动老年人群营养健康行动,进一步提升肌少症的发现和预防能力,提高本市老年人群营养健康水平,本市基层社区试点组织开展第二轮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工作,并组织制定《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方案》(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普及肌少症防治知识和技术,分阶段扩大肌少症筛查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社区肌少症筛查方案和工作流程,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社区肌少症筛查的工作能力,为社区老年人肌少症早期干预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助力健康上海、健康老龄化。
二、筛查任务
各区选择2个或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随机选取不少于200名≥65周岁的社区老人,开展骨骼肌状况筛查。
已经完成第一轮筛查试点的区,可以适当扩大筛查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肌少症社区筛查能力建设,深刻认识筛查工作对老年人群健康和高质量生活的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试点建设,遴选好试点社区和医疗机构,按照第二轮试点方案的要求,制定辖区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区域资源,确保筛查工作经费和技术保障,扎实推进肌少症社区筛查工作。
(二)加强任务落实。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要做好肌少症筛查的总体组织安排,开展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带动社区营养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本市筛查、抽样等技术指导和数据分析等指导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级医疗机构要落实筛查任务,及时报送筛查数据和工作情况。
(三)加强质控评估。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要组织开展质量督导和业务评估,对存在问题的试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要求,对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自我评估,定期总结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优化完善。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定辖区筛查工作质量控制牵头单位,为本轮筛查和后续区域推广做好师资储备。
(四)加强经费保障。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承担相关筛查的基本设备配置、宣传材料设计、信息系统建设等经费。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疾控机构落实,做好筛查任务、人员和经费的统筹管理,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知识宣传普及。各单位在开展试点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的健康生活方式理念,着重宣传肌少症的疾病风险、科学预防和干预等措施,提高社区医务人员和老年人群对肌少症的认知度,提升老年人的参与率和满意度,形成良好的营养健康宣传氛围。
四、其他
(一)请各区卫生健康委根据第二轮试点筛查的要求,确定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筛查任务,并于3月15日前,扫描二维码填报各区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工作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并同时报送盖章纸质件至我委。
(二)请辖区内报送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上级转诊医院扫描二维码,并于3月15日前填报《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方案》中相关基本情况问卷(附录4-5)。
联系人:袁微嘉、刘力,电 话:23117894、23117895
邮 箱:shspc@wsjkw.sh.gov.cn
地 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009室
邮 编:200125
附件:1.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方案
2.各区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工作申报信息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1
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方案
一、筛查背景
为推进《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和《上海市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中的老年人群营养健康行动相关工作,到2025年实现全市65%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具备老年人肌少症筛查能力。自2023年起,我委在静安区、徐汇区和金山区等部分社区试点开展老年肌少症筛查,初步筛查发现本市老年人群存在肌少症风险的比例较高。为进一步提升肌少症的发现和预防能力,提高本市老年人群营养健康水平,我委将在全市各区组织开展老年肌少症筛查试点工作。
二、筛查工作目标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65岁以上老年人为重点,为老年人提供肌少症筛查及防治干预措施,促进肌少症早诊早治,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二)建立和完善社区肌少症筛查和防治干预的方案和流程,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肌少症筛查覆盖率。
(三)提高社区肌少症筛查的工作能力,普及肌少症防治知识和技术,为社区老年人肌少症早期干预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助力健康上海、健康老龄化。
三、筛查条件和范围
1.筛查社区条件:各区选择2个或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选择开设营养门诊、配有生物电阻抗(BIA)或双能X射线吸收(DXA)设备(可测量全身体成分)的社区。
2.筛查对象和数量: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每个社区筛查社区老人不少于300人,安装起搏器者不参加。
3.筛查时间:2024年4月-10月。
四、筛查工作内容与方法
(一)筛查内容
1.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包括年龄、性别、身高、体重、疾病史、营养健康问卷。
2.肌少症筛查:小腿围、握力、5次起坐时间。
(筛查工作流程及问卷参考附录1和附录2。)
(二)筛查方法
1.询问调查:采用问卷方式,由工作人员开展面对面询问调查。
2.体格测量:由专业工作人员采用标准方法集中测量,包括身高、体重等。
3.肌少症筛查: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以下测试,包括小腿围测量、握力测量、5次起坐时间(具体标准方法另发)。
4.筛查结果判定:符合以下结果,可判断为“肌少症风险”,即:小腿围异常(男性<34cm,女性<33cm)或 握力异常(男性<28kg,女性<18kg)或 5次起坐时间异常(≥12s)。
5.本轮老年肌少症筛查使用统一的信息数据采集信息系统(小程序),由市老年营养质控中心负责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筛查数据采集、个体筛查结果判定、健康提示、个性化干预建议、营养健康科普知识等。
(三)诊断与干预
在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指导下开展肌少症疾病诊断和干预。配有BIA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于筛查阶段判定为 “肌少症风险”的老年人开展肌少症评估诊断;无BIA设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至上级医院进行诊治。
1.社区干预:对“肌少症风险”的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教育、改善其不良生活方式、制定营养和运动干预建议/方案,延缓肌少症的进展。肌少症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参考附录3。
2.对诊断为肌少症的老年人,由具有医学及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的基础上,给予个体化的营养处方、运动建议方案或康复处方。
3.各区指定一家二级及以上医院(设有营养科或老年科,区内营养质控中心优先)或康复医院,给予肌少症患者进一步评估诊断和指导,并对原发疾病和合并症进行综合治疗管理。(参考附录1。)
五、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1.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范围筛查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任务分工、督查指导等。
2.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筛查防治工作。根据第二轮试点筛查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区级筛查工作组,确定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筛查任务,1家二级及以上医院负责肌少症诊疗。组织任务承担医院参加市级培训;负责本区筛查质量控制和数据管理与上报;及时总结辖区工作。
3.上海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负责项目整体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组建肌少症筛查项目工作组和专家组,研究制定肌少症筛查、诊治和干预防治策略等标准指南;负责开展肌少症筛查、诊疗和干预的系统培训;负责社区筛查质量控制和现场指导;对筛查评估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反馈及项目总结等;负责制定老年人肌少症防治的运动建议方案和营养处方,设计相关科普宣传材料,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健康宣教工具。
4.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上海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共同推进项目工作。协助筛查方案、项目质控和数据统计分析等技术指导,协助开展肌少症防治技术的专题培训和技术指导。
5.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开展项目质量控制和数据统计分析等技术指导。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本社区老年肌少症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选派医护等人员参加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组织的培训与考核;开展辖区内的肌少症筛查。负责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录入,按要求传报数据。组织开展社区老年人肌少症的科普教育和干预。
7.区级医院:负责辖区老年肌少症风险人群的诊断和干预治疗等,选派营养科或老年科临床医生参加辖区内社区筛查的指导和质控工作。
8.肌少症筛查评估与防治工作组与专家组:负责为筛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对筛查工作方案的论证、项目实施和项目质控进行指导,培训、验收和督导等。专家组和工作组名单另行通知。
(二)筛查工作人员组成及选择要求
工作组成员原则上为医护人员,工作岗位要相对固定,成员性别和年龄搭配合理,有女性参加。每个工作组至少由4-5位成员组成,分工如下:
1.组长1人
负责筛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参加培训班,接受专门培训。明确筛查任务及负责调查的区域,熟悉筛查内容,做好对工作人员的辅导工作。在筛查工作开展中,指导工作人员的工作,对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纠正,督促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表和筛查内容的自检,督促质控员进行质控。
2.质控员1人
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人员。有高度责任心,仔细认真,对筛查工作内容非常熟悉。负责质控审核,针对筛查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发现问题及时与筛查工作人员核实并纠正。
3.筛查工作人员2-3人
应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亲和力和与人沟通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当地情况,熟悉当地方言,普通话流利。操作人员固定,参加培训班,掌握筛查方法及正确填写调查表的注意事项,掌握体格测量和肌少症筛查测量指标的要求。掌握肌少症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即时录入筛查数据。
六、工作程序
(一)发动和准备
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发动,对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有关人员进行动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筛查工作组要提前选定场地,准备所要使用的问卷、测量仪器以及所需要的物品等。
(二)肌少症筛查
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受筛查者要知情同意,工作中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进行问卷调查、体格测量、小腿围测量、握力测量和5次起坐试验。 配备BIA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于筛查阶段判定为“肌少症风险”的老年人开展肌少症诊断。
(三)筛查设备及清单(推荐品牌及型号)
1.秒表:天福多功能电子秒表计时器TF307
2.皮尺:德国hoechstmass皮尺
3.握力器:香山电子握力器
以上设备由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配备,如不采用以上品牌及型号,请与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联系。
七、数据录入与管理
(一)数据录入和上报
启用肌少症筛查信息管理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筛查情况即时录入,确保信息完整、正确,落实专人定期对信息录入情况进行质控。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实时监测并通报工作进度和数据录入质量,通报情况。
肌少症筛查信息管理系统由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组织培训后下发。
(二)数据分析
上海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负责数据分析统计,结果汇总报送给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处。
(三)结果反馈
上海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和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清理汇总数据,将核查清理并简单分析后的群体和个体数据按区分别反馈给区卫生健康委。
各区卫生健康委将数据及结果反馈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居民筛查后,可通过第一时间反馈负责将肌少症筛查结果反馈给筛查对象,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附录:1.社区肌少症筛查评估工作流程图
2.社区肌少症筛查项目营养健康问卷表
3.肌少症防治健康教育核心知识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肌少症筛查基本情况问卷
5.上级转诊医院基本情况问卷
- 相关附件
- 附录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