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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磁共振功能成像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医保发〔2024〕1号

2024.01.16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磁共振成像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医保〔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 邱  琳;电话:81861019

             市卫生健康委 姜  磊;电话:39052221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制定磁共振功能成像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