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济医保字〔2024〕18号
各区县(功能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49号)要求,为规范我市中心静脉给药相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减轻就医群众费用负担,现就开展第三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价格
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治理要求,调整我市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加测压、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镇痛泵体内置入术、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附件所列项目价格为治理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下浮不限,其他相关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二)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部门要及时在系统内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项目信息维护,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费用结算与医保支付工作,同时加强相关费用日常审核,做好业务指导和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3日起施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济南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单位:元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 单位 |
三级价格 |
二级价格 |
一级价格 |
说明 |
120400011 |
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加测压 |
次 |
130 |
130 |
130 |
单独测压每次8元,腹内压监测每次20元,经颈(股)静脉长期置管术220元(指透析管和营养管置入)。静脉拔管术收50元。六岁(含)以下儿童加收不超过20%。 |
||
120400020 |
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 |
经外周静脉以塞丁格技术穿刺置入中长期静脉血管通路装置 |
中心静脉导管 |
次 |
220 |
220 |
220 |
|
330100018 |
镇痛泵体内置入术 |
包括化疗泵的置入和取出 |
泵 |
次 |
700 |
630 |
595 |
取出术100元 |
330100019 |
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 |
包括鞘内程控药物灌注泵植入术、鞘内程控药物灌注泵重灌注术,输液港、泵取出术 |
植入式给药装置(泵、输液港)、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留置针)、药物灌注系统 |
次 |
700 |
630 |
595 |
取出术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