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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通知

2024.07.24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省级各医疗机构:

近年来,我省屡次发生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相关舆情,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委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多次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和医疗转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23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提出“积极探索非急救转运服务。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要率先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试点,建立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呼叫号码、统一受理呼叫、统一指挥调度,对急救与非急救进行分类调派和管理,不断满足患者急救和非急救医疗转运需求”。

目前,我省大部分从事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车辆和人员来自民营急救站。2024年2月,我委组织专业人员,联合属地有关部门对省级审批设立的9家民营急救站进行现场评估及监督指导,发现存在管理混乱、车辆标识不规范、人员素质较低等诸多问题。为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我省非急救医疗转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根据海南省八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要求,原来由省级审批设立的9家民营急救站已于2024年6月移交相关市县属地管理。各市县要对辖区内从事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机构、车辆和人员加强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回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联合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协同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本地牌照救护车或者违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的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如发现未经审批设置的民营急救站,应当立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照等处罚。

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医疗转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琼卫应急〔2023〕1号)已于2024年6月废止,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严格执行我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急救(医疗转送)服务九种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二、服务为民,保障利益。为满足群众在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方面的需求,我省在便民服务平台“海易办”小程序中搭建了“952120”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952120平台”)。有需要的群众可通过“海易办”医疗服务模块申请医疗转运,或者拨打“952120”热线呼叫服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到患者或者家属的非急救医疗转运需求时,应首先引导使用952120平台或热线,以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联系到正规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机构。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院内私发私贴非法医疗转运小广告现象。

952120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签约机构的培训、调度、管理和监督,确保患者、家属能够获得正规、安全、专业、高效的转运服务。平台要及时指导非急救医疗转运车辆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的标准进行改造,确保安全、规范使用;加强相关机构整体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公示价格执行,不得在转运途中随意增加费用。

各市县、各医疗机构和952120平台要将群众利益作为第一位,严禁出现泄露患者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行为。遇有任何违规、侵犯患者权益情况,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致电省卫生健康委(0898-65354937)进行反映。

 

附件:海南“952120”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平台简介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952120”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平台简介

 

海南“952120”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平台目前由海南优护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已于2024年7月正式上线,并入驻海南省便民服务平台“海易办”小程序。具有以下功能:

1.使用优护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转运服务系统,集呼叫调度、服务监督、运营管理及安全保障功能于一体,有效支持医疗转运服务的全流程管理,实现全省统一呼叫号码、统一受理呼叫、统一指挥调度。

2.多家民营急救站与信誉良好、有成熟经验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机构优护送签署合作承运协议,执行统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做到价格透明、管理规范的高质量服务。

3.建立独立的客服调度中心,实行统一受理、调派、服务、管理、价格和投诉受理,提供便捷的24小时客服热线及服务号码。

4.具备完善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系统,能实现多渠道订单受理、智能调派等功能。

5.具有较为成熟的平台运营技术能力,包括平台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人员培训考核体系及运营风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并对加入平台的医疗机构救护车实施统一服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