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6月6日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医用无针注射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4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17号)
2023-06-0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医用无针注射器等4项医疗器械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订了《医用无针注射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4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卫生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
2023-06-06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现下达“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高原病风险筛查和适应性体检服务标准化试点”等11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卫生健康领域)项目(见附件)。请各有关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试点项目的组织管理、考核验收、宣传推广等各项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 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医疗保障领域)项目的通知
2023-06-06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现下达“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等8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医疗保障领域)项目(见附件)。请各有关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试点项目的组织管理、考核验收、宣传推广等各项工作。
【国家】中国代表团出席世卫组织执委会第153届会议
2023-06-06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5月31日,世卫组织执委会第153届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会议审议了第76届世界卫生大会报告、世界卫生组织执委会规划、预算和行政委员会报告、突发卫生事件预防、防范和应对常设委员会报告等15项议题。
【国家】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山东济宁召开
2023-06-06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6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现场经验交流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平、济宁市委书记林红玉致辞。
【国家】关于康脉心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3-06-06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康脉心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YBZ02382003-2006。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康脉心口服液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国家】关于冠心膏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3-06-06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冠心膏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3-B-3618-98。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冠心膏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
【国家】关于骨通贴膏(聚异丁烯型)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3-06-06 【国家药典委员会】我委拟修订骨通贴膏(聚异丁烯型)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990(Z-257)-2009Z。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骨通贴膏(聚异丁烯型)国家药品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国家】植入式左心室辅助系统获批上市
2023-06-0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深圳核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植入式左心室辅助系统”创新产品注册申请,为我国第四款植入式左心室辅助系统。
【天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和通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0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要结合临床使用需求,科学、合理填报采购需求量,严格按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程序,通过市医药采购平台签订购销协议,对填报采购需求量不符合各批次集中带量采购填报要求的,要及时说明情况。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9号
2023-06-06 【上海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制订的《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优化部分病种认定标准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42号
2023-06-06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扩大病种保障范围。立足参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的基础上,将脊髓性肌萎缩症、β-地中海贫血、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慢性荨麻疹4种疾病纳入我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执行统一的认定标准、门诊药品目录及基本医保报销限额。参保患者经认定符合病种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慢特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
【广东深圳】关于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3-06-06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为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吻合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介入电生理类、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18号)要求及省医保局统一工作部署,现就我市相关医疗机构做好上述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深圳】关于印发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障定点指引的通知
2023-06-06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1号)《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1〕2号)、《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粤医保规〔2022〕10号)和《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粤医保规〔2022〕9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深圳市医药机构申请医疗保障定点指引》,请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遵照执行。
【河北】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机器人+”应用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3〕58号
2023-06-06 【唐山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印发《“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各领域机器人应用拓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河南】关于做好2023年6月底集采耗材协议期满接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3-06-06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为巩固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6月底集采耗材协议期满接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规范新药、参比制剂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3〕44号
2023-06-06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药、参比制剂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满足临床多样化用药需求,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3号)、《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炆玉竹等6个中药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06-06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及《江西省中药材标准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要求,我局对炆玉竹等6个中药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6月21日前反馈我局中药监督管理处。
【辽宁】关于推选第六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125号
2023-06-06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3〕178号)要求,我委决定开展第六批卫生健康行业经济管理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内蒙古】关于召开国家集采冠脉支架医保直接结算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3〕116号
2023-06-06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医保发〔2022〕12号)要求,按照我区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直接结算工作安排,为更好推进国家集采冠脉支架医保直接结算工作,保障中选产品供应,定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企业座谈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山东】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非标码解决方案的通知-滨医保函〔2023〕10号
2023-06-06 【滨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医保局编码贯标工作统一要求,为提升我市编码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我市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注册程序(试行)》的通知-晋药监规〔2023〕6号
2023-06-06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需求,满足公众用械需要,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注册程序(试行)》,2023年4月28日,经省局2023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类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制度(试行)》的通知-晋药监规〔2023〕7号
2023-06-06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体系,鼓励创新,方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选择原材料和关键元器件,简化注册申报,避免重复审评,省局制定了《第二类医疗器械主文档登记制度(试行)》,2023年4月28日,经省局2023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注册程序(试行)》的通知-晋药监规〔2023〕4号
2023-06-06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医疗器械尽快完成审批,我局制定了《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急注册程序(试行)》,2023年4月28日,经省局2023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程序(试行)》的通知-晋药监规〔2023〕5号
2023-06-06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鼓励山西省医疗器械的研究与创新,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程序(试行)》,2023年4月28日经省局2023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晋药监规〔2023〕3号
2023-06-06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总结前期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经验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局2023年第5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第二批全国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和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四川省名单)公示
2023-06-06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和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的通知》(国卫医政医疗便函〔2023〕67号)要求,现将我省第二批全国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和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名单公布如下。
【四川】关于公布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川藏)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3〕144号
2023-06-06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根据《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川藏)接续采购的公告(一)》要求,本中心对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的44个品种开展了接续采购工作。经按程序公示,并报省医保局同意,现对中选结果予以公布。中选结果公布后,如经调查发现中选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将按照采购文件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2022年云南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6-06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及相关联席会议要求,现将2022年云南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提升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06-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推进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加快打造职业健康省域治理先进省份,我委起草了《关于优化提升职业健康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06-06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健全适应我省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我委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需说明理由),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开展第二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全新二级目录申请的通知
2023-06-06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