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2月19日

2024.02.19
读要网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02-19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现将《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关于聚维酮K25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聚维酮K25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十四醇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十四醇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氯化锌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氯化锌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异丙醇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修订异丙醇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磷酸氢钙二水合物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修订磷酸氢钙二水合物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大豆油(供注射用)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修订大豆油(供注射用)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大豆油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修订大豆油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阿拉伯胶喷干粉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修订阿拉伯胶喷干粉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盐酸精氨酸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盐酸精氨酸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阿拉伯胶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修订阿拉伯胶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关于药包材生物学评价与试验选择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

2024-02-19 【国家药典委员会】

我委拟制定药包材生物学评价与试验选择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YY 1001—2024《全玻璃注射器》等20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的公告(2024年第16号)

2024-02-1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YY 1001—2024《全玻璃注射器》等20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已经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适用范围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国家】关于2024年3月~4月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安排的通告(2024年第9号)

2024-02-19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安排咨询时间,保证咨询工作质量,现就近期咨询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关于《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02-19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科技项目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提升评审公平性和科学性,市科委修订了《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及重点普法目录》的通知

2024-02-19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现将《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及重点普法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拟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意见的通告

2024-02-19 【泉州市人民政府】

为推进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根据省医保局文件精神,我局将对我市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现就拟调整项目价格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4-02-19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支持我市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创新、推广和应用,推动我市制造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首”工程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1〕2号),我局决定组织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辽宁】关于调整部分药品挂网采购价格的通知

2024-02-19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中心组织开展了本省部分挂网产品价格梳理比对工作,现将本次药品挂网采购价格调整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于2月20日零时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

【山东】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02-18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为体现药学服务价值,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我局起草了《关于新增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月26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省局网站“建言献策”栏目留言等形式反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公告

2024-02-19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并施行。为进一步把好药品经营入口关,统一实施全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73号

2024-02-19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