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6月10日

2021.06.10
读要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我国无偿献血和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1-06-10 【中国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无偿献血和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救治管理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女士、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院长倪鑫先生、北京市血液中心主任刘江先生出席,并回答媒体提问。

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273号

2021-06-10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决定于2021年6月-12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等

2021-06-10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确定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措施,更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更优服务人民群众。会议指出,广大医务人员守护着人民生命健康,在抗击疫情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服务群众积极性。一是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有关部门要在确保群众就医整体负担不增加等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公益任务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等公立医院适当给予倾斜。各地要综合考虑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合理增加薪酬总量。二是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内部分配模式,向关键和群众急需的岗位、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等倾斜,推动更好解决大病重病等方面看病难问题。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2021-06-10 【国家医疗保障局】

综合考虑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2021 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有(一)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二)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三)其他。预计公布结果阶段(2021 年 10-11 月)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发布新版药品目录。详见征求意见稿文件具体内容。

国家药监局关于1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1年第36号)

2021-06-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8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复方克霉唑乳膏等1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详见正文。

关于征求《体外膜氧合(ECMO)循环套包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6-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我中心结合境内、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产品的特点及申报现状,在总结技术审评实际情况,并参考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起草了《体外膜氧合(ECMO)循环套包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6-1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研究资料的注册申报和技术审评,我中心组织起草了《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货架有效期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影像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病案首页分类的通知

2021-06-1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提高本市住院病案首页信息质量,根据《北京市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分类(2012年)》,经专家组研究、政府部门核定,现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调整影像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7号)中涉及的影像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病案首页分类予以明确(详见附件)。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继续开展远郊地区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卫科教〔2021〕23号

2021-06-1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强郊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真正立足于远郊、服务于远郊的医学人才,上海市于2016年启动远郊地区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根据各区需求,现就继续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详见正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版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换领工作的通知-沪卫医〔2021〕55号

2021-06-1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18年)》和《上海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新版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换领工作。为确保换领工作全面、稳妥、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见正文。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31号

2021-06-10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为切实减轻癌症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1〕1号),在前期调研、专家论证、成本摸底、数据测算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我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青海】关于公示广东省牵头组织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头孢氨苄相关药品非中选药品申报信息的通知

2021-06-10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广东省牵头组织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头孢氨苄药品中选品种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省际联盟带量采购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1〕37号)文件要求,对企业申报的省际联盟(广东)头孢氨苄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进行审核,现将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黑龙江】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六省二区”联盟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

2021-06-10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委托,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集采和“六省二区”联盟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函》(〔2021〕384号)的要求,现就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六省二区”联盟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第一批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补充通知

2021-06-10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31号)印发后,根据医疗机构运行情况,并经专家论证,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启动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医函〔2021〕51号

2021-06-10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意见》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我省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启动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07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不含中医医院,下同)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新疆】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新中医药发〔2021〕1号

2021-06-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委《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增强中医药优势资源辐射,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残联和新疆军区保障部卫生处联合制定了《自治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1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项目的通告

2021-06-10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落实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39号),推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管理,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抽取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疗定位系统(受理号:20-312)等2个第二类注册申请项目和肾动脉射频消融仪/肾动脉射频消融导管(临床备案号:沪械临备20170154)等12个临床试验项目,对其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具体注册申请项目的受理号(临床备案号)、产品名称、申请人及临床试验承担单位见附件。具体检查时间安排和抽查的临床试验机构由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2020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1-06-09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国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奋力夺取医保扶贫全面胜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坚持不懈推进重大改革,实现医疗保障运行平稳,基金安全可持续,群众待遇稳步提升,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