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9月26日

2021.09.26
读要网

国家药监局关于成立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公告(2021年第116号)

2021-09-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标准化组织体系,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现予公布,组成方案见附件。

关于公开征求《化学仿制药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9-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明确化学仿制药晶型研究相关技术要求,我中心起草了《化学仿制药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在中心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

关于公开征求《口服固体制剂混合均匀度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9-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混合均匀度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为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过程的关键考察指标。为进一步加强质量源于设计(QbD)理念在实际生产中的运用,提高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水平,我中心经调研以及与专家和业界讨论,组织起草了《口服固体制剂混合均匀度和中控剂量单位均匀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数字化技术专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9-2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为了规范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数字化技术注册审查资料要求,提高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中心组织起草了《正电子发射/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数字化技术专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1-09-26 【国家卫生健康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1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启动会在北京召开

2021-09-26 【国家卫生健康委】

9月2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在北京召开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启动会,会议强调了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综合试验区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打破现有条条框框,在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卫生健康工作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保障主体责任、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创新运行机制、提升基层岗位吸引力、创新人员编制管理、完善医保支持政策、解决村医养老问题、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打造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全国样板。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令第747号

2021-09-26 【国务院】

为了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以下行政法规: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公布 根据2004年12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5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公布)

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鄂卫通[2021]14号

2021-09-26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湖北省反馈意见,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推进城市医疗集团规范有序建设,助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湖北省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鄂卫通〔2021〕13号

2021-09-26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机构合理调整技术结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以此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2021-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2021-09-26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及《湖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鄂卫生计生规〔2018〕2号),结合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现状,省卫生健康委对《湖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1〕59号)

2021-09-26 【江苏省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抢占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制高点,现就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2021年度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项目结果公示

2021-09-26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委于2020年9月24-25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医疗卫生新技术项目876项进行综合评审,推广项目的确定以专家现场评审结果为标准依据,现评出Ⅰ类项目235项(其中,边境、贫困地区推广项目52项),Ⅱ类项目317项(其中,边境、贫困地区推广项目107项),Ⅲ类项目272项。根据专家推荐确定全省推广项目12项,现予以公示。

【山西】关于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八省二区” 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8号

2021-09-26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联采办《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及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现就我省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卫办发〔2021〕149号

2021-09-26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实施“数字健康”战略行动,加快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升卫生健康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决定调整原省卫生计生委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康复医疗纳入协议管理的经办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康复医疗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1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康复工作实际,市医保中心制定了《关于做好定点医疗机构康复医疗纳入协议管理的经办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2021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医保中心2021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 等文件精神,以及天津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运行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医疗保障(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020协议年度医疗服务协议考核方案》的通知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2020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考核工作,中心制定了《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020协议年度医疗服务协议考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印发《市医保中心协议处理经办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医疗保障协议处理程序,依法实施协议处理,确保协议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中心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及本市相关规定,制定了《市医保中心协议处理经办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强化协议机构属地管理职责,提高经办效能,中心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以及《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经办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2021年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公告

2021-09-26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石家庄市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15号)文件要求,我委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委托下放7项行政许可事项,现公告如下。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申报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单位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1〕44号)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本市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1〕4号)和《市医保局关于印发<异地就医门诊联网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39号),我市已启动试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邀请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试点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我省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的通知-苏药监办审批〔2021〕127号

2021-09-26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工作安排,省局计划对2021年需要申报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的品种开展集中再注册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第一批45个品种《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公告

2021-09-26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第一批45个品种《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现予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如有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三批)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1-09-26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药监局等四部委《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和申报要求(试行)》的通告要求,我局已组织完成第三批5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标准制定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确定13家医疗机构为预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按照《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津医保规字〔2019〕1号)、《市医保局关于修改<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津医保规字〔2019〕5号)及《关于天津市医疗机构新增医保定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申报受理、情况核查、开展评估、社会公示等环节,现确定13家医疗机构为新增预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落实《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疾病待遇资格鉴定管理办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疾病待遇资格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57号)、《关于明确门诊特定疾病待遇资格鉴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19〕2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疾病(以下简称“门特病”)待遇资格鉴定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提高经办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创建星级经办服务窗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按照《天津市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条例》等文件规定,拟在全市开展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星级创建活动。现将《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创建星级经办服务窗口活动的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老鹳草等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公示

2021-09-26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知》(桂药监〔2021〕9号)规定,我局已组织完成老鹳草、银杏叶及仙茅这3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关于公开征求《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通知

2021-09-26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适合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和医保管理能力的DRG付费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6号)、《哈尔滨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实施方案》(哈医保发〔2019〕26号),我局起草了《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市药品监管局就创新审批服务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答记者问

2021-09-26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今天(9月26日)举行的“2021上海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周”新闻通气会上,市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张清回答记者相关提问。

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在分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通知

2021-09-26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领导、市局批示、指示精神,拟在各分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DRGs点数付费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杭医保〔2021〕59号

2021-09-26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DRGs点数付费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贵州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二批)的通知

2021-09-26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二批35个品种的标准审评工作,经公示后现正式发布。

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以信用为基础以风险为靶向创建重点领域差异化市场监管体系》的通知

2021-09-26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推动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 信用赋能市场监管,打造“大数据+市场监管”平台,在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型的基础上,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创建“专业型”“信用+风险”预警体系,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把有限的监管力量精准用在“刀刃上”,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2021-09-26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向省价格主管部门提起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省价格主管部门定于2021年10月在长沙市组织召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正文。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本市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医保价采发〔2021〕30号

2021-09-26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2021年6月23日,国家联采办在沪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为保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在本市的顺利推进,保障中选结果平稳执行、有序过渡,在前期本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工作基础上,现就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21〕6号

2021-09-26 【河北省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关于更新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通知

2021-09-26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1年8月药品维护信息进行了审核,经过前期公示并对反馈意见进行相关核实与处理,完成了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药品信息的更新,现予以公布。

胡静林局长出席医保信息化标准化专题座谈并讲话

2021-09-25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医保信息化标准化专题座谈在国家医保局召开。国家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静林出席专题座谈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主持,10个省(市、区)医保局有关同志参加座谈。

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

2021-09-25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由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联盟地区委派代表组成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各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施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由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联采办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4号

2021-09-25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落实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范围外,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质量可靠、竞争充分、临床使用成熟、覆盖面较大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开展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并对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进行标注。推进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其他药品品种和价格动态调整,探索我省短缺药、“孤儿药”的适宜采购方式,保障药品供应。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和修订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巴医保发〔2021〕18号

2021-09-25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为规范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市医保诊疗项目信息系统与全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一致,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及《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贯标工作的通知》,市医疗保障局以《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第二版)》(以下简称《省基准库》)为基准,对2009年制订的《巴中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以及由发展改革、医疗保障部门出台的相关价格文件进行逐一清理比对,规范和修订了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现将修订后的《巴中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试行)》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国家药监局召开推进疫苗生产企业生产检验过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会议

2021-09-2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9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推进疫苗生产企业生产检验过程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落实疫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疫苗生产企业按时完成生产检验过程信息化系统建设。会议要求,疫苗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各相关省局和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化、生产管理、生产操作等岗位人员的法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法规要求的理解和认识;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有序实施。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包括新冠病毒疫苗在内的疫苗监督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各省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受托企业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监管协作,建立疫苗日常监管信息和风险信号互相通报工作机制,实现监督检查信息高效共享互通。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9-25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要求,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落地,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用药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落实国谈药“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中小学校健康学校评价指南》上海市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09-25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中小学校健康学校评价指南》上海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