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4月20日

2022.04.20
读要网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第1号)(2022年第22号)

2022-04-2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椎间融合器、半导体激光治疗机等5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共12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正文。

国家药监局已批准29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2022-04-2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适用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规定的人群。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相关产品上市后监管,保护患者用械安全。

关于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开展专项飞行检查的情况通报

2022-04-20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国家医保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简称“同济医院”)进行飞行检查,指导湖北省医保局、武汉市医保局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负责人通报,经查发现,2017年1月—2020年9月期间,同济医院存在串换、虚记骨科高值医用耗材问题,骗取医保基金支付23343609.64元。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2022-04-20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精神,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市医保局牵头起草了《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西藏自治区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工作规范》

2022-04-20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指导各级各部门有序做好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科学规范应对处置学校肺结核疫情,特制定《西藏自治区入学新生肺结核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工作规范》,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名录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25号

2022-04-20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为适应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常态化、管理精细化的要求,保障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的落地实施,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提出的建立“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动态调整机制要求,现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名录动态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关于征集我省中医药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2-04-20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为科学谋划我省“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促进我省中医药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为中医药强省建设提供强大人才支撑,依据《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四川省“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我局牵头编制了《四川省中医药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更加充分地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规划编制中来,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对我省中医药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

2022-04-20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办发〔2022〕4号,以下简称医保办发4号文)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2〕11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修订部分县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石医保字〔2022〕15号

2022-04-20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医疗技术进步与发展,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字〔2022〕7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调整修订(见附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6周岁及以下儿童部分县级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石医保字〔2022〕13号

2022-04-20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6周岁及以下儿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冀医保字〔2022〕5号)精神,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决定对6周岁及以下儿童部分县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26号

2022-04-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物流业连接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是打通供应链、协调产业链、创造价值链,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加快广西现代物流业发展,对引领结构调整、推进转型升级、规范市场秩序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以来,全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和“四个新”总要求,着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促进广西物流业加快发 展,结合广西在全国物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物流业发展中,根据《“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 年,远期展望到2035 年。

宁夏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试行)》的通知

2022-04-20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保发〔2021〕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医疗器械 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4-20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发〔2022〕11号)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4号)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组织开展医疗器械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工作。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 《广东省母婴保健条例(草案)》意见的通告

2022-04-2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健康广东2030”规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起草了《广东省母婴保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16号

2022-04-20 【重庆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精神,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主要目标。到2022年底,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措施得到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到2023年底,全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职工医保基金结构更加优化,个人账户管理机制更加完善,门诊统筹管理和基金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深圳市医疗机构2021年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家审核结果公示

2022-04-20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21年申报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家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4-2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江西】关于征求《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2022-04-20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标准进行审阅,并于2022年5月19日前返回具体的修改意见。

【浙江】关于浙江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库和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等四类自行采购产品上线交易的通知

2022-04-20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3月在我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基础数据库申报挂网采购的产品、部分移出交易目录后医疗机构申请的产品、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等四类自行采购产品已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进入配送关系建立和上线交易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2-04-20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办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顺利落地实施,现将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西】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2〕4号

2022-04-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办发〔2022〕4号)的要求,现就做好人工关节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2号

2022-04-20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

现将《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求《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2022-04-20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推动我省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提升机构养老的服务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委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安徽】关于征求《社区康复辅具共享智慧化服务规范》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2-04-20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0〕341号),由安徽省民政厅归口,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持编制的《社区康复辅具共享智慧化服务规范》(2020-2-192)省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皖市监发〔2019〕10号)、《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DB34/T 2800-2020)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附件中的《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于2022年5月19日前以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河南】关于落实腔镜吻合器和冠脉导管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2-04-20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本次腔镜吻合器带量采购周期为1年,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本次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第一采购年度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

2022-04-20 【兵团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和兵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周期一般为一年。因相关管理政策重大调整,或项目成本价格矛盾突出的,可适时调整。以调价规模为限,每次调整的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自治区和兵团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总数的五分之一,并控制在医保支付项目之内。自治区、兵团医疗保障局每年以自治区相关统计数据为准,对启动条件进行核算,对约束条件进行评估,同步实施或暂停价格动态调整,其中:符合任一启动条件同时未触发任一约束条件的实施价格动态调整;启动条件均未符合或触发任一约束条件的,暂停价格动态调整。因管理政策重大调整造成医疗机构增本减收,以及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