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6月3日

2021.06.03
读要网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2021-06-03 【国务院】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有关情况

2021-06-03 【中国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1年6月3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熊茂平、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寅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持续推进严重危害医疗秩序联合惩戒营造良好医疗秩序

2021-06-0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现将李某等174人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该名单信息已经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各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希望全社会共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关于公开征求《生物标志物在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中应用的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6-0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生物标志物在抗肿瘤药物研发中的价值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抗肿瘤药物研发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种研发工具。目前已有多个基于生物标志物筛选患者人群的抗肿瘤药物获批上市,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抗肿瘤新药研究水平,合理应用生物标志物指导抗肿瘤药物的临床研发,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生物标志物在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中应用的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以期为国内生物标志物在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中的应用提供参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印发《北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职业病诊断工作,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职业病诊断工作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北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的通知

2021-06-0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审核相关文件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160号)要求,我委委托市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组织专家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技术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6-03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0〕2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管理,提高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质量和基金使用效能,积极稳妥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现就长护险居家护理服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天津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关于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6-03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动建立与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相配套的制度规范,加强长护险基金使用效能,根据《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0〕2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长护险待遇支付管理和服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江西南昌】关于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深度融合,优化常见多发慢性疾病的基层诊疗和健康管理流程,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设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努力实现预防保健、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的有效融合,决定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推进医防融合工作。

河北举行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发布会

2021-06-03 【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6月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李基滏介绍河北省贯彻实施《条例》相关情况。并与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李讯、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处长范瑜、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张伟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袁金辉主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1〕303号

2021-06-03 【国家卫生健康委】

根据《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0〕23号)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制定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我省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为巩固我省医用耗材综合改革成效,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采购制度改革,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临床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三明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19〕19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医保〔2020〕5号)精神,现就落实第二批省级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2021年度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1〕52号

2021-06-03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为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三明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19〕19号)精神,现就落实2021年度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内蒙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1﹞100号

2021-06-03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根据《关于落实第四批国家集采和“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2021〕9号),现就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未按时提交信用承诺医药企业处理的通知

2021-06-03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9号)、《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对截止2021年5月31日24时仍未按要求提交《医药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以下简称“信用承诺书”)的医药企业实施如下处理:详见正文。

【内蒙古】关于撤销未递交承诺书的医药企业挂网资格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1﹞101号

2021-06-03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根据《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关于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0〕214号)工作要求,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组织平台相关医药企业递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截至5月31日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要求递交承诺书,现就撤销未递交承诺书的医药企业挂网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