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6月4日

2020.06.04
读要网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床位费收付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4号)

2020-06-04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为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进一步明确我省省管公立医疗构住院床位费收付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拟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2020年及以后投入运行的新建住院楼床位收费标准。(二)医疗废物处置费已纳入本通知附表床位费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不再另行收费。(三)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确定了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支付标准。通知从2020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黑龙江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06-04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组织起草了《黑龙江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0〕57号

2020-06-04 【国家药监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独立软件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和检查结果评估,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独立软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重新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6-04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江西省重新审查发放《药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方案,重新发证范围:本省行政辖区内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且生产范围为药品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医用氧,需要继续从事药品生产活动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在2020年12月31日以后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重新发证,参照本方案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成员的通知-内卫办疾控发〔2020〕62号

2020-06-04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对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成员进行调整,专家组成员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药学等专家组成,同时进一步明确专家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Ⅱ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6-0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北京市于2019年在城六区试点开展“北京市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Ⅰ期项目”,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北京方案及可推广实施路径。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定于2020年开展“北京市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Ⅱ期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老年人脑健康体检服务,为全市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提供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服务。有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病史或近一年主诉记忆力下降的50岁以上人群推荐纳入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服务。

关于发布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2020-06-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为规范药物警戒委托工作,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警戒委托协议撰写指导原则(试行)》,现予以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卫生与人口信息数据字典》等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2020-06-04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卫生与人口信息数据字典》和《国家卫生与人口信息概念数据模型》2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上述标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公示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第二批医用耗材信息的通知

2020-06-04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我局组织开展了医保医用耗材信息维护和审核工作,现将第二批医用耗材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6月4日至6月13日。

关于调整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等工作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20〕343号

2020-06-04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按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20〕29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省级定点医院及各医院救治病种目录进行了重新评审(见附件1),并重新调整了甘肃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省级专家组名单(见附件3),制定了新增5种大病的相关临床路径(见附件4),现予以公布。请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点医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各省级专家组按照分工职责做好全省30种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的培训工作。

关于印发《合肥市慢性病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0-06-04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慢性病门诊医疗需求,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选择门诊治疗,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关于公开征求ICH《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及附件中文翻译稿意见的通知

2020-06-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推动ICH指导原则在国内转化实施,我中心组织翻译了ICH《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及其附件(详见通知附件),现对中文翻译稿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

陈吉宁调研“互联网+医疗”发展情况时强调 探索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2020-06-04 【北京日报】

6月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就“互联网+医疗”发展情况进行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托首都科技资源、医疗资源优势,深化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科技创新运用,探索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国家药监局召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视频调度会

2020-06-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6月3日,国家药监局召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视频调度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进行调度和督导。会议指出,监督抽检是强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的有效抓手,对于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进行抽检,各地药监部门充分利用抽检手段,强化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召开定点医药机构网格化互查工作启动会

2020-06-04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药服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6月2日下午,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召开定点医药机构网格化互查工作启动会。本次互查工作主要将定点医药机构按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划分成若干网格,选派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药学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该网格内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互查。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成立互查工作领导小组及领队小组,综合业务处具体负责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队工作。张亮存同志强调,开展网格化互查工作可以提高监管透明度、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创新监管方式,确保互查工作出成绩、见实效。

甘肃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6-04 【甘肃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甘肃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规定,遵循供需平衡、择优选取、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现就做好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医保专属医疗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告

2020-06-04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为满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有效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在提升广大参保人幸福感、获得感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以及《广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5]34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市银保监局起草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医保专属医疗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通过微信平台召开《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通告

2020-06-04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要求,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拟于2020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3:00—5:00,通过微信平台举行《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听证会。

关于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及其裁量基准表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0-06-04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精神,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对价格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商务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其裁量基准进行了整合和修订,起草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及其裁量基准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