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4月26日

2020.04.26
读要网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加强医疗防控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

2020-04-26【中国网】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定于4月26日15时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东楼三层中会议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医疗防控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我们请来了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先生、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先生、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市场稽查专员李玉家先生、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王树才先生,请他们就非医用口罩出口、规范出口秩序、防疫物资质量监管、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等来回答媒体提问。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生物制品附录修订稿的公告(2020年第58号)

2020-04-26【国家药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实施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三百一十条规定,对《生物制品》附录进行了修订,现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配套文件予以发布。本附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附录第59条,企业采用实时采集数据的信息化系统记录数据的,因信息化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应在2022年7月1日前符合相关要求。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0年第57号)

2020-04-26【国家药监局】

为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规范研究和提升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修订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现予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0-04-26【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预防接种工作,根据《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策科学性和可行性,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20年5月16日前反馈省卫生健康委,邮箱657537989@qq.com。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0-04-26【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执法+”工作机制是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是推动综合监管制度的具体体现,提高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效方式,是促进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多元化监管试点工作要求的有力抓手,对落实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加大监管合力、补齐监管短板,促进监督执法更加专业、精细、科学、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山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落实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晋爱卫发〔2020〕3号

2020-04-26【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3月15日,我省提前半个月启动了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推进活动开展,提升活动效果,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于4月8日部署安排了“六项行动”。各地和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助力抗击疫情防控决战完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不断引深爱国卫生月活动,推动爱国卫生“六项行动”扎实开展,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推进2020年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根据省委第32次专题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季”活动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正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服务规范(2020版)》的通知-沪卫基层〔2020〕005号

2020-04-26【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要求,规范本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做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应用,促进居民健康管理,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服务规范(2020版)》(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推进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0〕022号

2020-04-26【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是《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各区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充分发挥各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作用,部署推进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认真研判辖区无证行医新形势、新动向、新领域、新手段,切实做到抓源头、抓制度、抓落实,重闭环、重细节、重实效,扎实巩固“政府主导、卫生牵头、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综合治理格局,坚决遏制无证行医势头,坚决防范无证行医涉嫌致人伤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

商务部关于组织做好审核确认符合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名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4-26【商务部】

请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自愿填报有关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填写附件1,医用口罩等5类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填写附件2)。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地医疗物资商业出口工作机制有关成员单位初步审核后,以工作机制办公室名义(本地商务主管部门代章)将汇总表(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国家医疗物资商业出口工作机制办公室(商务部外贸司),同时抄送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原则上每周报送一次,截止时间为每周三17:00。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通知-黑药监械函〔2020〕9号

2020-04-26【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20〕34号)要求,结合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我局决定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审核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的公告

2020-04-26【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因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暂停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审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新办、变更、换证、注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工作。

重庆市2020年一季度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情况

2020-04-26【重庆市卫生健康委】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受到较大冲击。 全市总诊疗人次数 2657.5 万人,较上年同期减少 22.9%, 下降明显。其中,医院 1372.4 万人,较上年同期减少 27.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157.1 万人,较上年同期减少 15.4%。市级医院和三级医院降幅较大,分别为 38.3%和 33.3%。1-2 月,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同比减少明显,其中 2 月 628.3 万人,同比减少 40.8%,环比减少 45.0%;3 月 888.0 万人,较 2 月环比增长 33.1%,呈现较大的反弹回升趋势。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药监科函﹝2020﹞49号

2020-04-26【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加快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打造“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药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链条,按照“统一标准、企业自建、政府督导、社会共治”的总体思路,采取“重点品种优先,重点环节先行,分类分步实施,最终全面覆盖”的推进路径,推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药品追溯主体责任,建设应用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建立实施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制度,在2020年底前,完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血液制品、国家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标品种等重点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并在未来几年逐步健全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有效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0-04-26【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8〕340号)精神,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密安函〔2020〕270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新冠肺炎病毒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52号)要求,为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确保卫生健康系统不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件,现就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兵团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2020-04-26【兵团医疗保障局】

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是当前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经兵团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征兵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暂停服务的公告

2020-04-26【国家医疗保障局】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安排,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将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8:00至5月6日(星期三)8:00开展系统迁移工作,期间暂停提供相关服务,暂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暂停服务期间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入院业务可在系统恢复服务后办理,联网结算业务可选择延期办理或自费出院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