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12月4日
【国家】全国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启动
2024-12-0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1月29日,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首期培训班和义诊公益活动在山西大同举办,全国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正式启动。行动旨在引导老年人增强听力健康意识,养成科学用耳习惯,主动维护听力健康;促进老年人听力损失早筛查、早发现、早干预,减少或延缓老年听力损失发生;提升老年听力损失防控水平和老年听力健康服务能力。行动由老龄健康司组织指导、中国老年医学学会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24〕26号
2024-12-0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是医养结合服务的重要方式。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加强服务供需对接,提高协议合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养结合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郭燕红副主任会见香港特区政府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
2024-12-0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2月4日上午,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郭燕红在京会见到访的香港特区政府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一行,香港卫生署署长林文健在座。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八十五批)的通告(2024年第49号)
2024-12-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审核确定,现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八十五批)。
【国家】医保系统2个单位和2名个人荣获全国通报表扬
2024-12-04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期,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医保系统2个单位和2名个人荣获表扬。其中,福建省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法规财务处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处三级调研员王二锋、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郑扬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国家】关于五省数据工作组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12-04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通知中提出各地应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进一步向社会公布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定期向定点医药机构等“亮家底”,地方积极响应,落实相关工作。截至11月中旬,12个省份已从省级层面出台数据工作组有关工作规则,19个省份的部分统筹地区层面出台有关工作规则,1个省份未开展相关工作,现将黑龙江、江苏等5个省份的典型经验及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新设“医保支付小课堂”专栏的公告
2024-12-04 【国家医疗保障局】为深入解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方便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专家学者等各界了解政策并提出意见建议,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设立“医保支付小课堂”专栏。
【国家】让传统医药更好造福人类健康
2024-12-0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2月3日上午,2024世界传统医药大会举行全体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余艳红在会上作主旨报告,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让中医药更好造福人类健康”为题,向国内外与会代表介绍分享了我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做法、成效和启示。
【国家】第六次中马传统医学双边工作会谈在北京举行
2024-12-0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2月2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黄璐琦同马来西亚卫生部卫生副总监诺阿兹米共同在京主持召开第六次中马传统医学双边工作会谈。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独立软件技术审评规范》的通知-京药监发〔2024〕260号
2024-12-03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指导和规范第二类医疗器械独立软件产品的注册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注册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独立软件技术审评规范》,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相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4〕17号
2024-12-04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现就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相关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所列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附件1)。二、同步废止“糖类抗原CA-549测定”等10项现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2)。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做好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津卫医政〔2024〕362号
2024-12-03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24〕568号)、《关于印发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4〕36号)部署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市疾控局共同制定了《天津市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分工》和《天津市外商独资医院审批操作说明》,现与国家试点方案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草案)》
2024-12-04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现将条例草案及相关说明在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上海人大网、“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草案)》
2024-12-04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现将条例草案及相关说明在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东方网(www.eastday.com)、新民网(www.xinmin.cn)、上海人大网、“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闽医保函〔2024〕288号
2024-12-04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作用。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5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其他已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福建】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省规范治理(第三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12-04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工作的通知》(闽医保价采函〔2024〕1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中心静脉给药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开展第三批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具体拟调整价格详见附件。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6期)
2024-12-04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予以通告(见附件1)。
关于调整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医用耗材部分议价挂网产品价格信息的通知
2024-12-04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完善药品和耗材挂网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和《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等相关要求,苏州沃美达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等22家申报企业主动申请调整其部分医用耗材议价挂网范围内产品的挂网价格,具体产品明细详见附件。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无陪护”病房(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12-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医疗护理制度,更好满足患者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群众住院陪护负担,现就推进我区“无陪护”病房(区)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调整2024年第二十三批2260个耗材挂网交易价格的通知
2024-12-03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归创通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了2260个耗材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表详见附件。调整后的价格于2024年12月3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下调价格采购和使用。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调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12-04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减轻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2-04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章,我局起草了《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河南】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408号
2024-12-04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现就我省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河南】关于公布第九批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的公告
2024-12-04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2〕11号)规定,我们对企业申报的第九批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审核情况进行了公示,经企业申投诉、调查核实,现将河南省第九批带量采购备选药品予以公布。后续增补挂网和增补备选标识工作请及时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
河南省接续带量采购公告(五)
2024-12-04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经企业报价、价格风险处置等程序,产生了河南省接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现将该中选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将河南省接续采购中选企业供应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企业如对供应清单有异议,请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于公示期内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并上传扫描件和电子版至邮箱hnsybjjgzc@126.com(邮件主题为“河南省接续供应清单申投诉材料+企业名称”),逾期不再受理。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信息的通知
2024-12-04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有关规定,我们对近期主动申请下调挂网价的部分挂网药品进行了审核及公示,现将价格信息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集中采购货款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12-04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药品集中采购货款结算有关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10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湖北】关于执行湖北省药品采购准入结果(第三十四批)的通知
2024-12-04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期间提交采购准入药品信息进行了审核、公示。现将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关于做好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续签和接续工作的通知
2024-12-04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为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持续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批次采购文件和执行文件的规定,现对部分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开展续签和接续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鄂医保办〔2024〕32号
2024-12-03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保药品外配处方规范管理,强化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保障参保人就医购药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通知如下。
【湖南】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2024-12-04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以下简称护理类项目),理顺护理类项目价格关系,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支持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省医疗保障局规整我省现行护理类项目并调整制定了价格。其中,重点上调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价格,适当上调重症监护护理、造口/造瘘护理,梳理了护理服务等级价格关系,并保持“特级护理+免陪照护服务”每日费用不高于重症监护护理的合理比差。新增设立“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免赔照护”仅适用于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患者,指医疗机构在开展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收取该项目费用,且暂不纳入医保报销。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同步废止22个现行护理类项目,修订导尿项目。
【湖南】关于开展第三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2024-12-04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48号)的要求,对价格虚高的“镇痛泵体内置入术”项目开展价格治理,并将低于国家价格治理预期目标价的“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提升至目标价,现将治理调整后的价格标准(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提交依据和理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关于征求《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4-12-04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有效促进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关于《江西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12-03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医保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在综合汇总各地市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后,形成了《江西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17: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们反馈。
【辽宁】关于对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八批)价格信息采集申诉情况进行应答的通知
2024-12-04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八批)资质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公示已结束,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价格信息申诉流程,针对价格信息的申诉,给予被申诉企业澄清机会。中心已在平台内将申诉企业提出的申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推送给被申诉企业,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并针对被申诉问题进行澄清和应答,澄清和应答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应答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答内容将统一推送给申诉企业查看。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山西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4-12-04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激发药品零售市场活力,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山西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月5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并加盖印章,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山西】关于规范整合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2024-12-04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等相关文件精神,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对我省现行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了规范整合,将现行项目整合为11项(主项目2项、加收或扩展项9项)(见附件1),取消现行价格项目12项(见附件2),修订现行价格项目1项(见附件3),现予公示。
【四川】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2024-12-04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42号)和四川省医保局《关于调整“糖类抗原测定”等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1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拟下调“糖类抗原测定”等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云南】关于调整26省(区、市)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产品信息的通知(五)
2024-12-04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二十六省(区、市)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产品信息的函》要求,26省(区、市)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产品、26省(区、市)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药品降价,详见附件。
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2024年11月15日起)
2024-12-04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为方便公众查询,现将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汇总成此表(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项目、另有说明的项目除外),详见附件。表中医疗服务项目适用于本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如发现遗漏或错误情况,请及时反馈,具体执行以原文件为准。
【重庆】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2024-12-03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部署安排,我市正进行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等业务功能模块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