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要给您读政策-3月13日
【国家】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2025-03-12 【国务院】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编制动态调整,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优化绩效考核。改善病房和诊疗条件,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护理、儿科、病理、全科、老年医学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统筹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用于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炎琥宁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5年第23号)
2025-03-1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炎琥宁注射剂(包括注射用炎琥宁、炎琥宁注射液、炎琥宁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关于举办第二十期“器审云课堂”线下辅导班的通知
2025-03-1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疗器械研发和注册行为的规范,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计划于2025年3月19日下午举办第二十期“器审云课堂”线下辅导班。本期辅导班具体安排如下: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就《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答记者问
2025-03-1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原料药生产量为100公斤,主要用于国内医疗使用和出口。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出口量为12.3公斤(以芬太尼类物质碱基计),主要出口至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截至目前,我国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过芬太尼类药品。
关于公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联系人信息的公告
2025-03-13 【国家医疗保障局】第7至10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及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的中选企业联系人信息已汇集完毕,现公开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医药机构、医护人员和群众等社会有关方可直接联系咨询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质量和供应有关情况。
关于征集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快速诊断试剂国家参考品协作标定单位的通知
2025-03-13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拟开展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快速诊断试剂国家参考品(用于免疫层析法)的研制工作,现邀请相关单位进行协作标定。希望有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快检类检测试剂盒已注册产品的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用于协作标定的试剂盒方法学应为各类免疫层析法,如胶体金法、乳胶法等。
【国家】中检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组织工程医疗器械标准复审的通知
2025-03-13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依据《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要求,中检院开展组织工程医疗器械行业标准2025年度复审工作。现公开征集标准复审意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关于征集百日咳杆菌、人细小病毒B19核酸国家标准品协作标定单位的通知
2025-03-13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拟开展百日咳杆菌核酸国家match标准品、人细小病毒B19核酸国家标准品的首批研制工作,现邀请有上述已注册产品、或正进行产品研发且拟申报注册的企业,或已建立相应数字PCR定量检测方法的生产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3月30日前报名参加,并填写报名调研表(见附件)提供具体信息(注:填报信息不完整可能导致无法参加标定工作)。
【北京】关于征求《职业紧张检查、评估和干预技术指南》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5-03-1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202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的《职业紧张检查、评估和干预技术指南》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变更的通告-沪药监通告〔2025〕8号
2025-03-13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我局在2024年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不在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地址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且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具体名单和检查情况详见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5〕4号
2025-03-13 【广东省人民政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培育银发经济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工作部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开展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5-03-13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32号,以下简称“执行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现开展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本次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3月15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
【广东】关于《潮州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潮州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告
2025-03-13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4号)文件精神,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潮州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潮州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进行公告。
【广东】关于公开征求《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3-12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4号)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鉴于政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须加快政策调整进度,对此适当压缩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对征求意见稿的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广东】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公布“免陪照护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2025-03-13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等要求,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对“免陪照护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进行调查、测算、专家论证,并结合省制定的项目基准价格,起草拟定了《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3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调整2025年第九批455个耗材挂网交易价格的通知
2025-03-13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河南科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8家企业,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了455个耗材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表详见附件。调整后的价格于2025年3月13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下调价格采购和使用。
【河南】关于公布2025年2月申报挂网医用耗材产品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47号
2025-03-13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对2025年2月申报挂网的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进行了公示。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执行。
【河南】关于公布2025年2月份医用耗材(试剂)申报挂网价格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46号
2025-03-12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医用耗材有10个省(区、市)及以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的,按照不高于各省最低中标(挂网)价作为我省挂网价格。体外诊断试剂有5个省(区、市)及以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的,按照不高于各省最低中标(挂网)价作为我省挂网价格。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5-03-13 【河南省医疗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要求,按国家药品标准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在我省申报挂网时,无需提供跨省备案资料。
湖北省及省直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2025-03-13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江苏】关于做好全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的通知-苏市监特食函〔2025〕30号
2025-03-13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加快保健食品质量提档升级,稳步有序推进全省“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允许保健食品生产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内蒙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医发〔2025〕4号
2025-03-13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要求,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5-03-12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为了规范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障和监督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规定,我们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3月20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省局网站“建言献策”栏目留言等形式反馈。
【山西】关于开展药品挂网价格风险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5〕27号
2025-03-13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平台药品挂网价格,推动医药企业价格行为更加公平诚信,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开展挂网药品价格风险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5-03-13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根据《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11月30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见附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陕西】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03-13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加快推进“十四五”期间职业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和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等各项源头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佛山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3-12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做好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参考省医保局制定的最高限价,我局拟定了《佛山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3月1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四川】自贡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的通知-自医保办发〔2025〕4号
2025-03-13 【自贡市人民政府】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03-13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范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卫生保健质量,现对《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改称《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浙江】关于公开征求规范整合器官移植、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等4类及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5-03-13 【浙江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规范整合了器官移植、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等4类及外照射治疗(重离子放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现行价格平移原则测算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政府指导价,并删除部分整合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