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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2020版)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21〕1号

2021.03.05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浙卫办监督〔2021〕1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为及时顺应政府机构改革、数字化转型和“互联网+监管”要求,着力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决定对原《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及相关配套要求迭代更新。现将《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2020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2020版)

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推进我省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打造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重要窗口,特制定《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2020版)》如下:

一、内涵建设

(一)党建工作。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各项党内工作制度,上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为“较好”以上等次。

(二)机构建设。规范机构和人员身份管理。

(三)文化建设。开展特色文化建设,制作文化墙、荣誉展示和公众普法宣传等三类文化宣传与展示。

(四)荣誉表彰。积极争创并获得文明单位、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各类专项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定期通过复核。

二、行政执法保障

(一)场所建设。

1.按《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设置办公用房。

2.各类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独立设置“7+1”(七室一中心)业务用房(新增快速检测检验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其余场所要求不变):听证室、询问调查室、罚没物品存放室、快检仪器室、应急物资储备室、执法成果展示室、快速检测检验室、监管服务平台指挥中心,并有相应配套设施,管理制度上墙。

(二)队伍建设。

1.人员在岗和在编。编内在岗人数不低于在编人数的90%,在编人数不低于编制数的90%。

2.人员构成。卫生监督员人数不低于在编人数的90%;双随机执法人员库入库人数不低于在编人数的70%;落实法制稽查工作人员力量。

(三)装备保障。

1.配齐设备。参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结合我省实际,配置必要的快速检测设备(新增职业卫生快速检测设备清单见附件2,其余设备要求不变)。

2.规范使用。快检设备运行良好,执法人员规范使用。

3.保障车辆。执法车辆能够保障执法工作。

(四)保障经费。经费投入应保障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正常运行并满足发展要求。

(五)网底建设。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纳入当地基层公共卫生考核,打击非法行医和职业卫生监管纳入乡镇街道治理工作。

三、行政执法机构运行

(一)制度管理及运行。执法相关制度健全(制度目录见附件3),有效运行。

(二)人员能力素质提升。

1.加强人员培训。按要求完成国家网络培训平台培训;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参与执法实训基地建设,按要求参加执法实训,效果良好。

2.提升办案能力。积极培养执法办案能手,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三)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上等级。

四、行政执法全过程

(一)执法前。根据国家计划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好国抽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省级双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及时维护更新双随机监管执法人员库和抽查对象库。根据区域风险评估报告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制着装,按要求配置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聘请法律顾问。

(二)执法中。督促监管对象开展依法执业自查自律工作。及时高效完成国家和省级双随机抽查任务,抽查比例符合要求。严格依法办案,通过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等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并依法依规处置。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现执法全程可追溯。

(三)执法后。认真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质量,避免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加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政府各部门间、部门内问题线索抄告、通报、交办机制,做好处罚结果通报并与监管对象评优评先、资源配置、定期校验、绩效考核等挂钩。探索应用社会监督互动平台,及时公示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游泳场所互联网自检公示事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四)其他。执法人员积极办案,执法效能评估名列前茅,区域执法履职风险较低,投诉举报处理处置规范。

五、行政执法信息化和宣传

(一)信息填报。准确录入国家系统机构卡和人员卡、省级信息系统的人员信息和其他数据。

(二)信息宣传。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主办的媒体投稿,努力争取获得上级领导正面批示。

(三)应用新型执法手段。积极应用新型执法手段,开展精准执法并取得成效,通过大数据分析、在线监测、监控等手段发现违法线索立案查处,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

六、行政执法知晓率满意度

向监管对象和公众发放调查问卷,对机构整体形象、工作态度、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进行测评。

附件:1.快速检测检验室建设标准.docx

2.职业卫生快速检测设备清单.docx

3.执法相关制度目录(2020版).docx

4.浙江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估细则(2020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