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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2020〕113号

2020.09.18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医保〔2020〕113号

 

各公立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障中心:

 

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促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和服务收费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全自动单独滴染HE”项目价格,动态调整“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等6项病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请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

 

附件: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