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2020〕113号
2020.09.18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医保〔2020〕113号
各公立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障中心:
为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促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和服务收费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全自动单独滴染HE”项目价格,动态调整“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等6项病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请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