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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的通知

2025.02.06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读要 AI 摘要: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办法》(桂卫规〔2020〕1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医发〔2022〕10号)等文件要求,现已审核通过2025年第一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请相关医疗机构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程序,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本通知及《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到南宁市政务服务局文教卫生科窗口办理备案登记。

附件:1.南宁市2025年第一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

     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南宁市2025年第一批限制类医疗技术

临床应用备案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技术名称

横州市人民医院

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                                                             


附件2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医疗机构名称

批准文号: 字( )第 号

登记号

   □□□□□□□□□□□□□□□□□□□□□□□

(医疗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制

 

(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项     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所有制形式

   

服 务 对 象

   

服 务 方 式

   

注册资金

(资本)

合计:

合计:

固定

资金

固定

资金

流动

资金

流动

资金

诊疗科目

   

床位 (牙椅)

   

备注:

 

(二)变更理由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地址:

申请变更登记理由:

保证书

本单位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年月   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