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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要给您读政策-1月23日

2025.01.23
读要网
读要 AI 摘要: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医保数据工作组更好赋能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5号

2025-01-23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工作透明度,发挥医保数据赋能医疗机构发展的作用,确保各统筹地区医保数据工作组全面覆盖,定期向定点医药机构亮医保基金家底、评两定机构绩效、稳定医疗机构预期,促进共享共治,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5年全国卫生健康规划信息与人口家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25-01-2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全国卫生健康规划信息与人口家庭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郭燕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充分肯定2024年卫生健康规划信息与人口家庭工作成效。会议强调,2025年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

【国家】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2025-01-2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2月6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关于扩大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实施范围的公告(2025年第10号)

2025-0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以下简称eCTD)在我国的实施进程,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现将扩大eCTD实施范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药品检验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药监综科外函〔2025〕52号

2025-0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和改进药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药监综科外〔2020〕67号)要求,为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机构能力和水平,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2025年药品检验能力验证计划,该计划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

【国家】非处方药转换经前舒颗粒和复方太子参口服液的公示

2025-01-2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公示品种:经前舒颗粒和复方太子参口服液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预防用猴痘疫苗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5年第8号)

2025-0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鼓励、规范和指导猴痘疫苗研发,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预防用猴痘疫苗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预防用mRNA疫苗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5年第7号)

2025-0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规范和指导预防用mRNA疫苗非临床研究与评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预防用mRNA疫苗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疫苗说明书临床相关信息撰写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5年第9号)

2025-01-23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为加强说明书的规范管理,指导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规范撰写疫苗说明书,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疫苗说明书临床相关信息撰写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关于征求《非医疗机构放射性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5-01-2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202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的《非医疗机构放射性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通告

2025-01-2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药品审评审批效能,服务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北京市获批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安徽】关于公布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自主停产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号

2025-01-22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安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自主停产情况进行梳理排查。现将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自主停产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布。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第五批35个品种《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公告

2025-01-23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第五批35个品种《福建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现予发布实施。如有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我省制定的相应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即行废止。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告(2025年第1号)

2025-01-23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精神,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有关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实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法函〔2025〕37号)要求,自2025年1月20日起,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三项审批事项,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对上述行政许可事项不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申请的依法终止审批程序。

【福建】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5-01-23 【莆田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等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2024〕102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国家结算编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25〕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医疗机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新增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等价格项目并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2025年-2030年)》的通知-甘卫医政函〔2025〕16号

2025-01-23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了《甘肃省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2025年-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自治区药监局关于熊胆粉(修订版)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公示

2025-01-22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我区中药饮片炮制方法和质量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熊胆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修订、审核、审评等工作,现予以公示。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方向“影像引导的前列腺癌激光免疫精准治疗技术研发”等40个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琼科函〔2025〕28号

2025-01-23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并公示,现批复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方向“影像引导的前列腺癌激光免疫精准治疗技术研发”等40个项目验收结果为“通过绩效验收评价”(详见附件)。

关于印发《湖北省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鄂卫函〔2025〕9号

2025-01-22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0〕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分级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24〕25号)《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24〕38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短缺药品价格的风险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0号)《关于印发湖北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卫规〔2020〕2号),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制定了《湖北省短缺药品清单(2024年版)》和《湖北省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2024年版)》(下称“两个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两个清单内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情况的通报-鄂药监办函〔2025〕1号

2025-01-22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08321份,较上年同期上升11.58%;每百万人口平均报告数1853.5份;新的和严重的报告42488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39.22%,较上年同期上升13.09%;严重报告22286份,占同期报告总数的20.57%,较上年同期上升10.91%。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

【湖南】关于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用耗材货款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5〕6号

2025-01-23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日,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已全部切换至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原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系统新增订单采购交易功能已关闭。根据《关于实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医药货款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36号)要求,定于2025年2月1日起开展集采中选耗材产品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首批直接结算集采中选耗材为“人工晶体类”。后续将根据各批次集采执行文件要求,将相关医用耗材产品纳入直接结算。直接结算具体流程办法,按湘医保发〔2023〕36号文执行。

【吉林】关于做好肾功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和二十五省(区、兵团)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5-01-23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HC2023-01)》、《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IVDLM—2023—01)》有关要求,为确保江西组织开展的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安徽组织开展的二十五省(区、兵团)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平稳落地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辽宁】关于做好部分药品价格信息比对结果核准、确认的通知(2025年第一批)

2025-01-23 【辽宁省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依据辽宁省《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凡在全国其它省(市、区)产生低于辽宁省集中挂网采购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除外)的药品,相关药品生产(代理)企业应在30日之内,主动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价格调整。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主动申报的,经查核实后,将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的有关规定,为督促企业及时主动降价,保证我省药品挂网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我中心从国家医保局获取了部分省份药品挂网信息并进行了价格比对,现将比对信息向企业提供,请各有关企业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并进行信息核准、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01-23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省药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密围绕《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我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服务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5-01-23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新增挂网药品信息核验结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9号

2025-01-23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7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10日新增药品集中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各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查询。

【内蒙古】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国家谈判药品挂网结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10号

2025-01-23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按照《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内医保发〔2024〕18号)要求,现将国家谈判药品吡仑帕奈片等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内蒙古】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批医用耗材集中挂网产品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8号

2025-01-23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40号)要求,现将公示无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各申报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系统—动态调整管理查看结果。

【宁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2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价格的通知

2025-01-23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体外诊断试剂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价格的通知

2025-01-23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等药品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青海】关于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2025-01-23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近期,收到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申请,对变更信息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变更。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价格的通知

2025-01-23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医用耗材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2025〕号

2025-01-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我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精神,在2022年7月出台《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基础上,我局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2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我局基金监管处。

【新疆】关于做好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5〕有效号

2025-01-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5〕号)要求,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现代物流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2025-01-22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药品现代物流有关规定》(试行),经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6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5-01-22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防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药产品挂网价格风险的函》、《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医保局和云南省关于医药产品挂网价格管理相关要求,现就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申报要求进行如下补充:

【浙江】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5〕3号

2025-01-23 【杭州市人民政府】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2025-01-23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0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治理(第二批)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3号)精神,为推动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合理下调,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

2025-01-23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6号)精神,为规范中心静脉给药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