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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加快新药创制和传染病防治两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数据系统填报进度的函-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21〕8号

2021.06.12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卫科药专项管办〔2021〕8号

  

科技发展中心:

按照《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专项要于2021年6月底前提交总结验收申请,而资金使用数据填报系统的完成是申请提交的前提条件之一。

为确保“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两个科技重大专项按预订目标完成验收任务,请你中心严格按照三部门要求督促课题单位完成数据系统的填报并及时提交。

专此致函。

 

重大新药创制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

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

实施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