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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0.11.01
广东省医保局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各地应认真学习《指导意见》,按照要求规范、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二、广州市作为国家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深入推进试点工作。我局将建立工作督导机制,跟踪试点进展,广州市医保局应明确专人负责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定期上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数据。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如有重大调整,请及时报我局备案。


附件: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pdf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