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2021年呼和浩特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健康呼和浩特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党发〔2018〕14号)精神,推动《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健推委发〔2021〕2号)任务落实,有效推进全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加强早期干预,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健康寿命,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呼和浩特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9/10万以下、8.1/10万以下,40岁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以上和30%以上。
三、主要指标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肺功能仪的比例达到50%以上;配备肺功能仪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个机构不少于1人接受全程培训,并通过考核;配备肺功能仪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仪使用率达到90%以上。
2、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
3、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40岁及以上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检查肺功能1次。
四、任务措施
1、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知识、提升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素养水平,加强生活方式干预,注意危险因素防护。努力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专业人员培训,配备必需的医疗设备和长期治疗药物。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管理,有效控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2、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牵头,逐步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发现疑似慢阻肺患者及时提供转诊服务。推动各地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肺功能检查仪等设备,做好基层专业人员培训。
3、市卫生健康委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
4、市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加强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运用临床综合评价、鼓励相关企业部门研发等措施,提高新型疫苗、诊断技术、治疗药物的可及性,降低患者经济负担。
五、保障措施
1、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健康呼和浩特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政府、社会、个人参与健康呼和浩特行动,协调全局性工作,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旗县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组织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
2、各旗县区将落实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推动落实有关任务。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
3、考核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推进委员会的领导下,行动工作组围绕行动提出的年度目标指标和措施落实,健全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对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效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六、考核评估
按照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制订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开展考核评估,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形成专项行动实施进展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形成总体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呼和浩特市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区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