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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省价格招采业务条线工作会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座谈会在宁波召开

2021.03.05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近日,全省价格招采业务条线工作会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座谈会在宁波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21年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重点工作,重点研讨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新模式构建工作,并在宁波开展部分医用耗材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试点。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龚源昌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市医保局分管局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龚源昌强调,2021年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要立足“三个聚力”,一是聚力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在挂网药品准入、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上实现“三个新突破”;二是聚力赋能医保建设,在集中带量采购、竞争性更新、长三角一体化上探索“三个新机制”;三是聚力自身能力建设,在平台技术支撑能力、采购经办服务能力、队伍风险防控能力上力求“三个新提升”。

龚源昌指出,要充分认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减轻患者负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改善医药生态、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相关要求,积极构建“省级统筹、省市联动、市级联合”的具有浙江特色的集中带量采购新模式,充分发挥集中带量采购在医药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让患者更好享受改革红利。

龚源昌要求,做好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一要把握好时机,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好政策宣传,树立底线思维,及时回应群众和企业反映的事情;二要加强跟踪考核,引导医疗机构科学报量、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并强化监测监管,及时沟通协调,抓好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工作;三要注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打造一支特别有情怀、特别敢担当、特别能奉献的医保干部队伍,同时加强廉政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