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卫人口〔2025〕2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计划生育协会:
现将《2025年上海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5日
2025年上海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25年,上海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和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强生育友好宣传教育,推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指导服务,健全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加强出生人口监测与形势研判,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生育友好宣传,推动落实相关生育支持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实施育儿补贴制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生育政策项目。深入研究生育影响因素,探索研究上海市生育友好指数指标体系。加大生育友好宣传力度,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制作推出新型婚育文化公益广告、微视频,组织开展生育友好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开展“5.15”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服务、生育友好文化作品展演等活动,举办上海市第四届“好孕来-生育促进暨家庭健康宣传服务直通车”网络知识竞赛,推动树立新型婚育文化,营造良好的生育友好氛围。
二、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维护好计生家庭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切实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两项制度”目标人群测算、资格确认、资金测算、资金发放等工作,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价工作。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的审核以及有关资金发放等工作。
三、全面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提高帮扶保障和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便利“三个全覆盖”。全面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计生特扶对象医疗补助制度,各区要为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扶对象购买沪惠保。全面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一键通”援助服务、居家探访和代理服务、心理健康服务、就医陪护、住院护工补贴、年度体检、“暖心行动”等项目,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研究完善计生特殊家庭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相关政策和服务项目。扩大高龄计生特殊家庭居家安全指导和干预项目试点、计生特殊家庭智慧化援助服务项目试点。
四、深入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提高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开展健康家庭促进行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提升家庭健康素养。积极配合本市教育部门开展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立足社区、面向家庭的科学育儿宣传指导服务,深入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上海市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强生殖健康和保护生育力等宣传倡导,实施保护生育力促进生殖健康专项科普项目。全面开展“健康家庭-生殖健康”社区行项目,增强群众生殖健康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促进生育力保护。组织开展“健康家庭-老年保健、居家护理技能”社区行项目,提升子女在老年保健、居家护理等方面的意识和技能。
五、全面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打造优质母婴设施品牌
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场所母婴室星级评定方案》,扩大母婴设施覆盖面。积极推进母婴设施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相关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继续开展本市公共场所星级母婴室建设。加强母婴设施信息化管理应用。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日常管理、督促检查。
六、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生育形势分析研判,促进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关于加强全员人口信息应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本市出生人口监测,认真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出生人口信息核实比对、电子生育登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出生人口信息的上报入库总量和上报及时率。组织开展市、区两级中长期人口和生育趋势预测。开展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情况年度评估。深入开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相关专题调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编制上海市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
七、进一步夯实和完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人口家庭工作再上新台阶
组织编制上海市人口与家庭发展工作“十五五”规划。按照“一网通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行政事项,推进“免申即享”“好办”“帮办”等工作。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等有关重点群体信访工作。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市人口早期发展协会、市性教育协会、市生殖健康产业等社团组织在促进人口和家庭发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各级计生工作者业务培训,开展全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技能大赛,提升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