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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延伸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2.07.27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5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延伸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36969560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延伸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联系人:刘作为,联系电话:020-37885356。

  附件:

  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延伸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意见和建议反馈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意见和建议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