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北京】本市参保人员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时,需要进行备案吗?
答:需要提前进行备案。
为了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能够实现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将其基本个人信息录入到医保信息系统库,进行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包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和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备案。只有事先进行过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
目前本市有以下3种备案情况:
(1)跨省异地就医住院(京津冀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
(2)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备案;
(3)河北燕达医院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备案。
会员专享资讯、文件与数据服务 可单独定制 优惠推广期
掌握最新医疗卫生动态 随时查询政策文件与数据
自研专业搜索引擎,一键直达官网,医药人士必备工具
最新工作动态按需邮件推送 您关注的,才是真正有价值
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医保政策问答手册》
【医保天天谈】疫情期间明确诊断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可依据病情适当增加开药量
【医保天天谈】疫情期间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的相关问题
【医保天天谈】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医疗费用报销及异地就医相关政策
【医保天天谈】疫情期间明确诊断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可依据病情适当增加开药量
【医保天天谈】疫情期间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的相关问题
【医保天天谈】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医疗费用报销及异地就医相关政策
京ICP备170131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393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极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opyright © 读要网All Rights Reservered
( 本网站所有内容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增加回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