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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召开“河北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新闻发布会

2020.09.29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9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河北省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胜群致发布辞,并和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段云波,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政委李泓泽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田德锋主持发布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专门批示指示。省医疗保障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制办、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反复修改完善,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可落地见效。9月10日,《实施意见》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2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并公开发布。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部署我省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包括5个部分21项措施,提出了“1+3+6+6”总体改革框架。“1”是实现一个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即“三全六化”:全方位、全领域、全流程,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3”是强化党的领导、政府监管、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三方面责任。第一个“6”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智能监控、举报奖励、信用管理、综合监管、社会监督六项基金监管制度。第二个“6”是强化法制及规范保障、加强能力保障、加大惩处力度、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六项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全面对标对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国务院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河北实际,体现河北特色:一是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把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推进“四医联动”改革,统筹处理政府、患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四方利益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总结提练,上升为长效机制。提出对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建立完善由市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市县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和依法参保要求,加大学生、新生儿、缴费中断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扩面力度,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筑牢基金监管内控防线等,既充分体现我省的特点特色,又为巩固拓展已有成果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将高起点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保基金从征缴到使用全过程信息化;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完善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等写入《实施意见》。三是任务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在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加强中选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的监管,防止出现招而不采、采而不用,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提出聚焦临床需要、合理诊治、适宜技术,完善医保目录、协议、结算管理,实施更有效的医保支付,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的激励约束作用。在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方面,提出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诱导患者院外购药,严禁违规开具大处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一般应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其中,一、二、三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应分别达到90%、80%、60%左右。在实施医保基金结余奖励返还政策方面,提出实行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结余医保资金医疗机构可留用50%;对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医联体,医保资金按人头打包支付,结余的医保资金留给医联体;结余留给医疗机构的医保资金,60-70%用于医务人员的薪酬发放,30-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


《实施意见》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制度性安排,为我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指明了方向。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医疗保障局将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条块结合、一体推进的强大合力,确保重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持续推进智慧医保、公平医保、阳光医保、满意医保、责任医保建设,通过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的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当好人民群众健康的“守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