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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常态化卫生应急演练的通知

2021.01.21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北京急救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应急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能力和水平,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现就开展常态化卫生应急演练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常态化卫生应急演练机制

应急演练以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为基本任务,是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应急协同能力的有效途径。各区、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演练机制,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达到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科普宣教的目的。

二、持续提升应急演练工作质量

各区、各单位要按照计划、准备、实施、评估总结和改进五个阶段,科学有序推进应急演练工作。一是制订完善卫生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明确演练内容、标准和方式,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教材、演练示范脚本库和案例库等,提高演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规范以实战为基础的卫生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分层次、分专业、分类别的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三是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和报告。演练单位应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总结,对应急演练活动进行全面评价,汇总分析演练发现的问题与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系统可行的改进措施建议。

三、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效能

各区、各单位应依法规范应急响应的启动、展开和终止。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支持下,建立应急响应组织架构,明确参与卫生应急工作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制订完善应急监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病例转运、病例诊疗、院感控制、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风险沟通、心理危机干预、督导检查等工作方案,保障应急响应措施科学有效。 相关应急演练工作须围绕重点措施、紧盯关键环节展开。

四、提高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各区、各单位应合理规划医学救援力量,基于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和紧急医学救援需求评估情况,合理配置相应的紧急医学救援资源,组织区域中心、专科基地或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实现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的及时响应、快速组织和有效救治。相关应急演练工作应围绕现场组织指挥、院前急救与转运、院内救治以及信息报送等环节展开。

五、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各区、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定期报送应急演练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每年1月报送全年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应急演练拟实施的时间、目标、内容、方式、参与单位等。每月5日前报送截止到上月底已开展的应急演练情况(见附件)。

 

附件:卫生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月报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李林、王旭;联系电话:83970780、83560292;邮箱:yingjiban@wjw.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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