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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卫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全爱卫发〔2021〕3号

2021.01.15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爱卫发〔20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全爱卫发〔2014〕2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等24个省(区、市)爱卫会分别对辖区内2020年度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进行了评审。

复审结果表明,各地高度重视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在获得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荣誉称号后,不断加强城镇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创建成果,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但个别县城在取得荣誉称号后,对卫生创建成果的巩固提升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有所滑坡,整体卫生水平与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存在一定差距。根据评审结果,现通报如下:

一、重新确认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等119个乡镇(县城)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附后。

二、暂缓确认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城为国家卫生县城,希望泸溪县城严格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021年重新复审。

三、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县城复审工作因故延迟至2021年。

附件:2020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