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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山西省“两品一械”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晋药监办械〔2025〕19号

2025.04.01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读要 AI 摘要: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相关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5年度山西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5年度山西省药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2.2025年度山西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3.2025年山西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4.2025年山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工作要点

5.2025年度山西省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度山西省药品生产领域

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药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2025年工作部署,按照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药品生产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强化风险防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在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高效、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提升检查针对性、精准性和规范性,推动药品监管向服务型监管、预防型监管、数智化治理转变。

二、检查主体、检查方式与分工

(一)检查主体

依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等实施年度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与分工

检查可根据检查性质和目的采取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其他检查等方式,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应用。

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组织实施分级分类的常规检查,负责制定药品生产领域年度检查任务清单;牵头组织开展药品生产领域有因检查和其他检查。

省药品检查中心负责实施药品符合性检查,配合药品生产监管处开展有因检查和其他检查,联合省药物警戒中心开展药物警戒检查。

各检查分局按照年度检查任务清单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配合药品生产监管处开展有因检查和其他检查。

三、检查重点和任务要求

(一)药品生产检查

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省药品生产实际情况组织药品生产检查: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1)对法规要求的涉及血液制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无菌药品等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不少于一次GMP符合性检查;

(2)各检查分局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

(3)抽取30%除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以外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国家集采中选品种、委托生产品种、上一年度发现聚集性信号的品种等。

(4)省药品检查中心实施药品符合性检查时商省药物警戒中心联合开展药物警戒检查,对药品符合性检查未涉及的企业,由各检查分局实施检查。检查以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中药注射剂、新批准创新药以及过去一年发生聚集性信号的产品为重点品种,以纯B证持有人、既往监测严重不良反应多或无主动报告的企业为重点,药物警戒检查应达到全省至少四分之一的持有人企业。

2.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

各分局按照分级分类监管清单及频次要求,结合既往案件查办情况及抽检任务,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3年内对行政区域内全部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5年内对原料、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供应商全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应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管理原则,对监督检查、抽检中提示有潜在风险、投诉举报集中的企业和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置力度。

3.有因检查

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根据国家局下发相关文件及要求,综合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审评审批、网络监测、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国抽探索性研究等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并结合产品固有属性,基于风险原则发起有因检查。

(二)医院制剂检查

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综合考虑我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情况,对全部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检查,对医疗机构委托配制量大、涉及儿童的制剂进行重点检查。

(以上检查由制剂室或制剂持有单位所在地分局承担,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整体要求。各单位要提高工作站位,高度重视2025年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全局统一工作要求和具体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科学有序推进,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检查工作任务。

(二)合并检查。对同一检查对象,可根据不同检查任务来源,合并开展检查。

(三)延伸检查。按照《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程序要求组织实施。原则上由检查发起方根据检查需要组织实施,由药品生产处组织的专项延伸检查按相关检查要求办理。

(四)检查员选派。参加年度符合性检查(GMP/GAP)的(含分局按照GMP/GAP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形),检查员应从药品GMP/GAP检查员数据库中抽取。检查组应由2人(含)以上组成,检查组长原则上须由药品检查中心人员担任。

(五)违法处置。按照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违法行为线索移转和案件协查相关办法处置。

(六)抽样要求。各单位在检查中,必要时可对药品、医院制剂和药品相关的原料药、药用辅料等抽样,送相关检验机构进行全项或部分项目检验。

(七)信息录入。药品检查中心、各分局完成年度GMP符合性检查和监督检查后,应按照相关要求录入信息系统。

(八)总结报告。省药品检查中心按照程序要求时限向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报送符合性检查相关资料。各检查分局应在年中(6月30日前)、年末(11月30日前)将年度药品生产监督检查总结(含辖区基本情况、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及经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立案情况等)报送药品生产处。

 

 

 


附件2

 

2025年度山西省医疗器械

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现就2025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压实临床试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加强研究者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提高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切实维护医疗器械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检查依据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739号令)(二)《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47号)

(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48号)

(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第145号公告)

(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第28号公告)

(五)《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24年第22号通告)

三、检查对象

(一)2025年新备案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及新增备案专业的机构;

(二)同期承接试验项目数较多、主要研究者管理能力或研究者人员数量不足等可能影响试验质量的机构;

(三)超过两年未开展临床试验,后续恢复开展试验的临床试验机构;

(四)两年内检查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

(五)投诉举报或者其他线索提示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四、检查内容

(一)新备案临床试验机构

查看申报资料与原始资料(机构资质证明文件等)是否一致;查看机构设施设备、档案、试验用医疗器械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涵盖临床试验全过程;查看任命文件、培训考核等记录是否完整;查看伦理委员会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已备案临床试验机构

查看是否按要求每年1月31日前线上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是否完成上次检查问题整改;查看资料管理情况、项目开展质量管理情况及伦理审查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查看是否无故修改受试者信息以及试验数据、试验记录等,是否瞒报、漏报严重不良事件,是否瞒报试验方案禁用的合并用药;查看是否存在试验数据无法溯源等其他严重违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五、检查安排

(一)被检查单位

本行政区域内已经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被抽查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组成员

由省药监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成员为2人以上,必要时抽调本省部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相关专家。

(三)检查工作程序

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开展现场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在研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问题严重程度进行回头看。

(四)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对照自查。

第二阶段:5月-11月底前省局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12月底前汇总检查结果,剖析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并对相关机构进行反馈。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合理安排诊疗工作,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研究者、临床试验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有效提升临床试验质量。

 

联 系 人:医疗器械监管处 曲莉  

联系电话:0351—8383548

 

 

附件:2025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被抽查单位名单


附件2-1

 

2025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

监督检查被抽查单位名单

 

1.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2.山西省人民医院

3.山西省肿瘤医院

4.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5.太原市血液中心

6.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7.太原市中心医院

8.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9.山西爱尔眼科医院

10.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11.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12.长治市人民医院

1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

14.临汾市人民医院

15.临汾市中心医院

16.高平市人民医院


附件3

 

2025年山西省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5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强化风险管控理念,严格全过程监管,全面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及其附录和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以及省局《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等。

三、检查重点

(一)检查的重点企业

1.产品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监管目录的生产企业,四级监管和三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2024年度各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3.监督抽检不合格或发生不良事件较多或收到投诉举报较多或舆情监测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4.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委托生产及受托生产企业。

(二)检查的重点产品

1.国家和省级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

2.创新医疗器械产品;

3.集采中选产品;

4.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

5.避孕套、辅助生殖医疗器械和残疾人辅助医疗器械。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报告及运行情况;

2.医疗器械注册人是否按照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持续合规、有效,是否按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上市放行,是否按照要求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管理。

3.贴敷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否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是否擅自添加中药、化学药物等发挥药理学、免疫学、代谢作用的成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过渡期后,是否仍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冷敷贴、液体敷料等产品。

4.企业对原材料的采购管理情况,主要材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供应商资质确认的程序和文件,采购记录必须满足可追溯要求;

5.企业生产检验的能力、生产检验设备的配备和完好;

6.严查生产过程特别是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质量风险控制点,确保与产品注册批准的技术要求一致;

7.产品批号管理程序以及入库和留样情况,生产记录可追溯情况;

8.产品放行必须按照放行程序,满足放行条件和检验规程的要求;

9.企业是否建立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制度,是否配备机构和人员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等。

10.委托或受托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局有关规定开展生产活动。

四、工作任务

省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医疗器械监管处组织对列入四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合规检查;检查分局负责辖区内四、三、二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配合省局完成相关检查工作;省药品检查中心对列入三、二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合规检查,配合省局完成相关检查工作。各市、综改示范区局负责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一)对列入四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全项目检查;

(二)对列入三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其中每两年全项目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对列入二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两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四)对列入一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随机抽取25%以上企业开展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认识加强生产环节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行动方案,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监督检查落到实处。

(二)强化风险会商,提升防控水平。要进一步聚焦风险、聚焦产品、聚焦企业、聚焦处置,每季度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会商工作,风险会商要有实效,要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大限度管控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创新检查模式,提升检查质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54号改革文件要求,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统筹,检查资源整合,合并检查事项,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既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又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对许可检查、合规检查、日常检查实施联合检查;对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时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实施省市联合检查;对申报停产的企业探索开展远程检查,结合企业报告情况确认企业实际状态;推广运用“穿透式、审计式”检查方法,创新“信息化+监管”数字监管模式,不断提升检查效能。

(四)严格检查程序,提高监管效率。要按照《规范》及其附录和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严格现场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和记录。检查工作必须使用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网址:https://zhjg.nmpa.gov.cn/),在平台上完成任务下达、检查方案制定、检查报告上传等工作;同时使用省局“智慧监管”一体化系统进行计划制定、检查实施等,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五)按时报送信息,注重经验总结。各市、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分局和省药品检查中心应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应工作,每季度末填报统计表格(见附件5),并加盖公章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并于6月25日、11月30日前将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及汇总表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总结报告应当包括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相关意见和建议等。

联 系 人:医疗器械监管处 解福诚

联系电话:0351—8383548

电子邮箱:sxsylqxc@126.com

附件:1.山西省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

2.2025年山西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级监管清单

3.2025年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企业名单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记录表

5.2025年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3-1

山西省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

 

序号

目录编码

(一级)

产品类别

(一级)

目录编码

(二级)

产品类别(二级)

备注

1

13-05

骨科填充和修复材料

13-05-03

同种异体骨修复材料

2

13-09

整形及普通外科植入物

13-09-02

整形美容用注射材料

3

14-01

注射、穿刺器械

14-01-02

无菌注射器

4

14-02

血管内输液器械

14-02-05

输液器

5

17-06

口腔义齿制作材料

17-06-03

义齿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6

17-08

口腔植入及组织重建材料

17-08-02

基台及附件

7

14-10

创面敷料

14-10-10

生物敷料

8

18-06

妊娠控制器械

18-06-03

屏障式避孕器械

9

6840

体外诊断试剂

 

集采中选品种

注:创新和首个医疗器械品种纳入本目录。

 

附件3-2

 

2025年山西省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分级监管清单

 

一、四级监管清单包括《山西省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涉及的生产企业、上年度新办理委托生产注册人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差、存在较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具体见附件3:2025年山西省四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共30家。

二、三级监管清单包括无菌、医美等产品风险较高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较差、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具体见附件3:2023年山西省三级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共100家。

三、二级监管清单包括除四、三级监管清单以外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146家。

四、一级监管清单包括除《山西省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以外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涉及的生产企业,具体名单由各市局自行统计。


附件3-3

 

2025年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企业名单

 

二级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区域

备注

1

山西一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吕梁

 

2

山西宇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晋中

 

3

汉方医疗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太原

 

4

山西盛达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晋中

 

5

山西德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

 

6

山西艾欣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7

山西健康动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临汾

 

8

山西盈凯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9

山西神塔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运城

 

10

铂金能量(山西)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11

山西丰源药业有限公司

运城

停产

12

山西瑞博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13

山西益康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

停产

14

山西瑞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15

太原口腔新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16

太原市新爵冠义齿有限公司

太原

 

17

山西美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晋中

 

18

山西德润齿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9

太原派瑞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0

山西日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运城

 

21

山西爱贝丽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太原

 

22

山西飞燕齿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23

山西万佳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4

临汾市尧都区铭涵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临汾

 

25

山西焱锋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运城

 

26

山西峰钰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7

山西云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8

山西星火万康齿艺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9

山西联袂义齿技术有限公司

太原

 

30

伊诺达生物科技(太原)有限公司

太原

 

31

山西仁德再生医学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

 

32

山西康健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临汾

 

33

运城源美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34

山西同福仁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吕梁

 

35

山西海德药业有限公司

临汾

 

36

曲沃李时珍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临汾

 

37

太原路达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

 

38

太原市宇腾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39

山西鑫源齿业加工有限公司

大同

 

40

山西鹏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41

山西辉腾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临汾

 

42

山西垚之峰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43

山西万佳康齿科技术有限公司

晋中

 

44

山西怡美达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45

山西雅臻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临汾

 

46

山西鼎益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运城

 

47

稷山县靓丽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运城

 

48

山西恒义口腔科技有限公司

吕梁

 

49

山西登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

 

50

山西挚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51

山西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

停产

52

山西恒昌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运城

 

53

山西国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运城

 

54

山西迪瑞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55

永济市嘉惠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运城

 

56

步源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停产

57

山西曦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58

大同腾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大同

 

59

山西瑜方华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

 

60

山西麦乐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61

山西智诚医疗有限公司

太原

 

62

山西福兰德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

 

63

山西天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64

山西天丽达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65

太原市尖草坪区众嘉义齿加工有限公司

太原

 

66

山西鑫晨义齿有限公司

临汾

 

67

运城市格雅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运城

 

68

山西意信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69

大同市美原齿科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

 

70

运城市晋艺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71

山西亿贝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

 

72

运城联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运城

 

73

运城市盐湖区艺佳齿科器械有限公司

运城

 

74

山西寺朵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75

运城市盐湖区鑫瑞齿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运城

 

76

山西鲸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77

山西唯美皓齿科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78

山西启禾牙科技术有限公司

太原

 

79

山西终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80

山西联美义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运城

 

81

晋中领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晋中

 

82

恒伦口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

 

83

山西齿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运城

 

84

运城市盐湖区圣华义齿技术有限公司

运城

 

85

太原葛玫义齿有限公司

太原

 

86

山西佰源义齿加工有限公司

太原

 

87

山西洁利宁齿科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88

山西联创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89

山西诺美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90

山西卓越康诚牙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

 

91

大同市粤冠美义齿有限公司

大同

 

92

文水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吕梁

 

93

山西恩信公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

 

94

山西同福仁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吕梁

 

95

山西江禾义齿有限公司

太原

 

96

山西光艺义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晋中

 

97

长治市郭峰齿科技术有限公司

长治

 

98

山西优口口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99

山西耐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00

山西德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101

山西复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02

太原得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03

太原市怡佳达义齿有限公司

太原

 

104

临汾霍江陶齿有限公司

临汾

 

105

山西惠峰义齿加工有限公司

大同

 

106

太原市欧然齿业技术有限公司

太原

 

107

太原齿研义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08

山西三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09

山西迅康义齿有限公司

吕梁

 

110

山西长治齿科材料有限公司

长治

 

111

山西齿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12

山西瑞冠达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临汾

 

113

太原市恒铭义齿加工有限公司

太原

 

114

临汾市精锐永诚义齿有限公司

临汾

 

115

山西初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116

运城智杰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117

运城市祥瑞达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118

太原市晋杰义齿有限公司

太原

 

119

运城市圣冠齿科技术有限公司

运城

 

120

山西康雅义齿精品制作有限公司

太原

 

121

山西优盛博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122

临汾飞翔义齿有限公司

临汾

 

123

山西鸿冠义齿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124

山西创丽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125

山西微笑义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26

太原市吉祥天宇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太原

 

127

运城市盐湖区家百福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128

太原市星空辉瑞齿科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29

晋中市太谷区瑞立义齿加工有限公司

晋中

 

130

山西新致美义齿有限公司

运城

 

131

山西云鼎义齿技术有限公司

运城

 

132

太原赫尔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33

山西甄艺义齿技术有限公司

太原

 

134

河津市佳美义齿有限责任公司

运城

 

135

阳泉悠然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阳泉

 

136

山西佳康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137

山西德尔义齿有限公司

太原

 

138

太原佳诚齿科设备有限公司

太原

 

139

山西品皓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140

太原仁禾齿科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

 

141

运城市博远齿科有限公司

运城

 

142

山西天天乐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大同

 

143

山西西京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太原

 

144

山西嘉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145

山西海博贝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运城

 

146

山西威兰嘉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三级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区域

备注

1

山西奥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

 

2

山西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

 

3

山西程氏汇通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无菌

4

山西百特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运城

无菌

5

山西丹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运城

无菌

6

山西久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

7

山西康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吕梁

无菌

8

山西施强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临汾

无菌(停产)

9

山西纳德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

10

山西健康之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临汾

无菌

11

山西康必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晋中

无菌

12

山西湛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

13

楷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

 

14

太原市怀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15

山西赛恩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太原

 

16

沁幸医疗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太原

 

17

山西康迈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停产

18

山西辰高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19

山西沃力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晋城

 

20

山西尚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21

山西生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晋城

 

22

山西东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3

山西恒昌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运城

 

24

山西谷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5

山西健邦锦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26

山西义云生物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7

山西溯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8

山西海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29

山西益恩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30

山西世纪昊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

 

31

山西颐康鑫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阳泉

 

32

山西迈普锡医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太原

 

33

山西瑞贝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长治

 

34

山西四海华辰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35

山西庄华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临汾

停产

36

太原民盛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37

太原佳鑫恒瑞齿科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38

太原市方圆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太原

 

39

太原多美达义齿有限公司

太原

 

40

太原创美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太原

 

41

山西睿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42

山西爱贝丽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运城

 

43

山西速睿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44

山西贝尔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45

山西识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46

太原爱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47

山西言之有物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48

山西洵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49

山西埃尔气体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

 

50

山西简洁卫材有限公司

临汾

无菌(停产)

51

太原市欣易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太原

 

52

山西航中靶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运城

 

53

山西锶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54

临汾市侯马经济开发区赛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临汾

 

55

方舟(山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56

山西纳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

 

57

山西天府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58

山西赛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

 

59

太原中北新缘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

 

60

山西明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61

山西博莱斯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62

亿耳助听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晋城

 

63

山西康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64

山西洁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

 

65

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

太原

停产

66

山西法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67

山西雅韵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停产

68

山西万科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晋中

 

69

禄马(山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70

山西亿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71

山西忱璞医疗美容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停产

72

山西元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浙江因诺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

73

山西多优美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

74

山西银药师医药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临汾

 

75

山西博世万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委托山西健康之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

76

山西洁康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临汾

无菌(停产)

77

大同泰瑞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大同

无菌(停产)

78

山西德康元科技有限公司

临汾

无菌(停产)

79

长治市潞锦工贸有限公司

长治

无菌(停产)

80

山西卫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停产)

81

山西兵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运城

无菌(停产)

82

际华三五三四制衣有限公司

运城

无菌(停产)

83

山西新华防化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停产)

84

山西虹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停产)

85

山西森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朔州

无菌(停产)

86

山西安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晋城

无菌(停产)

87

山西澳斯特绒毛有限公司

忻州

无菌(停产)

88

海诺泰(山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忻州

无菌(停产)

89

山西国瑞鼎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运城

无菌(停产)

90

阳高民泽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大同

无菌(停产)

91

大同煤矿集团和创大豪制衣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

无菌(停产)

92

山西速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长治

无菌(停产)

93

霍州市康鹏卫材有限公司

临汾

无菌(停产)

94

山西省医药集团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停产)

95

山西林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晋中

无菌(停产)

96

山西金宝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吕梁

无菌(停产)

97

山西氧盾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

无菌(停产)

98

山西太山卫生医疗器械用品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停产)

99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吕梁

无菌(停产)

100

山西神农晟昱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晋城

无菌(停产)

 

四级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区域

备注

1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

植入

2

山西弘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植入

3

山西美原齿科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

植入

4

山西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

5

山西以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

6

山西新华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长治

无菌

7

山西阳光中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大同

 

8

高平市丹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晋城

 

9

珠海横琴晋兴盈创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平分公司

晋城

 

10

山西瑞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11

山西长治齿科材料有限公司

长治

 

12

长治市健齿齿科器材有限公司

长治

 

13

山西皮尔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太原

 

14

太原市川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

 

15

山西光益生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

 

16

山河佳生物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委托河南驼人新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无菌

17

阳泉中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委托中迪(山东)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阳泉

无菌

18

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广东德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临汾

 

19

山西惠泽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尚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0

山西蒙泰药业有限公司

(委托赤峰蒙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太原

 

21

山西致利生物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明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22

山西中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

 

23

富博(晋城)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委托鸿富晋精密工业(晋城)有限公司)

晋城

 

24

山西亿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东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5

山西普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委托上海凯创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

 

26

山西聚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尚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晋中

 

27

山西琛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久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太原

 

28

山西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晋中

 

29

山西秦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晋中

 

30

安可瑞(山西)生物细胞有限公司

(委托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康必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

 


附件3-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企业负责人

 

电 话

 

生产许可证号(备案证号)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检查日期

 

检查类型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合规性检查□跟踪检查

□有因(监督抽验)□有因(举报投诉)□有因(不良事件)

产品分类

□无菌医疗器械  □植入性医疗器械  £体外诊断试剂

□定制式义齿    □其他医疗器械

检查内容

□全项目  □非全项目  □合并检查  □其它

产品名称

(注册证号)

 

检查标准

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附录定制式义齿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独立软件

企业现场主要配合人员

姓  名

职  务

所在部门

     
     
     
     

(可粘贴附页)

序 号

不符合相关法规文件的条款/条款号(关键项目前加*)

不符合项描述

     
     
     
     

不符合项共 项:其中关键项 项,一般项  项。

检查情况说明结果及建议

 

检查组成员签字

组员

 

组长

 

观察员

 

生产企业确认检查结果

 

生产企业负责人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3-5

 

2025年第___季度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企业类型

企业

总数

出动人员人次

检查

企业

家次

责令

改正

家次

约谈

企业

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含简易处罚程序)

企业罚

没款(万

元)

处罚主

要责任

责令停

产停业

吊销许可

证数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

移交卫生

主管部门

线索数

医用防护用品企业

                       

无菌医疗器械企业

                       

植入医疗器械企业

                       

体外诊断试剂企业

                       

医用电器类企业

                       

集采中选企业

                       

创新医疗器械企业

                       

定制式义齿企业

                       

医疗美容医疗器械企业

                       

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

疗器械企业

                       

辅助生殖类企业

                       

避孕套生产企业

                       

医疗器械

注册人委托

生产

注册人

                       

受托生产

企业

                       

其他企业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备注:本统计报表内数据应为工作开展以来的累计数。

 

附件4

 

2025年山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

监管工作要点

 

2025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优化检查频次,创新检查方法,提升监管质效,压实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底线,全力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一、强化经营环节风险管控

各市局要继续以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抓手,按照《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建立健全监管台账,采取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延伸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管。重点检查青少年近视防治、辅助生殖产品、医疗美容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产品;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质量管理等是否严格规范;重点严查严控未经许可(备案)经营、经营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未按照说明书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等风险隐患,特别是需要进行冷藏、冷冻管理的医疗器械;重点检查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实施情况。规范清理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休眠企业”。

二、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

各市局要重点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是否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是否购进未经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是否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相关制度。督促使用单位积极应用唯一标识,做好全程带码记录。

三、强化网络销售风险管控

各市局要对主流平台上销售的医美、软性亲水接触镜、助听器、贴敷类等群众关心、应用范围广的产品加大检查力度。对国家局、省局推送移交、群众投诉举报的涉网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依法调查处置。对涉嫌非法添加药物、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线索要进一步加强跨区域跨层级协同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发现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移交市场监管有关部门查处。

四、强化风险会商运行质效

各市局要进一步健全风险会商工作机制和制度,适时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会商工作,要及时处置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网络销售监管、投诉举报、案件查办、舆情监测等工作中捕捉的风险信息,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风险处置到位。对风险会商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责任约谈、行政处罚直至取消许可/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五、强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针对未经许可经营、经营未经注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各市局要强化“打源头、追上线、端窝点”,彻底肃清安全风险。要强化涉案金额大、涉及区域多、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器械案件查办力度。重大案件要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贯通,及时移送相关线索,严厉处置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到人,坚决实施行业禁入。

六、落实上市后安全监管责任

各市局要结合本地区监管实际,明确市、县药品监管部门上市后监管职责。要落实《关于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在集采中选产品、网络销售、异地设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协作配合。

七、优化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各市局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规范组织检查,统筹制定检查计划,科学设计检查方案,优化检查程序。

八、增强监督抽检处置力度

各市局要健全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抽检不合格信息报送和风险快速处置工作机制。特别是集采和植入类等高风险产品和企业的处置,及时控制产品风险,并加强与医疗、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强化风险闭环管理。

九、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各市局要持续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探索创新穿透式检查等方式,推动检查稽查融合,强化检查能力,务求实效。

 


附件5

 

2025年度山西省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5年山西省化妆品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责,部署开展2025年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现将2025年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分工

(一)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负责制定全省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全省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以及持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组织实施全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后技术核查;指导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二)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检查分局

负责实施监管区域内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以及持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

(三)各市、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实施本辖区化妆品经营者(含平台内网络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

(四)山西省药品审评中心

负责配合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开展全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后技术核查。

二、检查重点及检查任务

(一)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

严格按照《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委托生产的注册人、备案人,重点检查质量安全负责人履职情况、对受托企业生产活动监督情况;对境内责任人,重点检查产品留样情况。

对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可采取非现场检查,两年内实现全覆盖监督检查,其中持有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的,本年度100%覆盖检查。对上述企业国产普通化妆品的备案后技术核查根据产品备案完成情况采取合并检查或非现场检查。

(二)具有生产能力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

严格按照《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落实好化妆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生产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等问题。各检查分局对辖区内的低风险化妆品持证企业每年现场检查不高于1次,对持有儿童、特殊化妆品的高风险企业每年现场检查不高于2次,其中申报停产企业可根据年报情况采取非现场检查。

(三)化妆品经营者

严格落实《条例》中对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管要求。一要突出重点产品:以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历年来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投诉举报较多、不良反应监测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二要突出重点场所:以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美容美发机构、宾馆酒店、洗浴中心、母婴用品店、城乡结合部小商店、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内网络经营者等作为重点场所,按照《化妆品经营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做好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工作。三要突出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产品虚假宣传、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履行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统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明确工作机制和责任,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检查重点、检查内容等,统筹安排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等各项检查任务并严格实施;既要确保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要求,又要防止重复检查。

(二)完善监管台帐,分级分类防范化解风险。动态梳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登记账号,建立健全责任主体和产品台账信息,开展分级分类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经营环节分级分类监管台账信息,及时防范和化解经营环节输入性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持续压实责任,落实非现场监管要求。压实化妆品全链条监管责任,确保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年度现场检查覆盖范围。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开展非现场检查,确保化妆品监管全年非现场检查量占比有序提升。

(四)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案件线索处置。落实化妆品安全高风险会商和“直通车”检查工作制度,推进化妆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建设与应用。推进完善监督检查与稽查执法的衔接机制,高质高效组织稽查执法,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形成部门间监管合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检查能力。各单位要按照检查工作需要,做好监管队伍建设工作,采取以会代训、集中(专题)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及执法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化妆品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检查执法能力,保障辖区化妆品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六)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行政检查程序。 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检查工作,改进检查工作作风,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按照《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严格行政检查实施程序,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确保检查过程合法合规且高效。

(七)强化信息公开,按时报送相关报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行政检查信息公示制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山西省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报送至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联 系 人:化妆品监管处 王燕

联系电话:0351—8383548

电子邮箱:sxjhzp02@163.com